广电节目许可证办理条件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6 00:55:18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记录等。【法律依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四条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七条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报告;(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四)主要人员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六)办公场地证明;(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广 播电 视节目制 作经营许可证怎么 办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吸引基本资料-标准有关详细介绍。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是我国对开设广播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施许可证规章制度,申请办理的许可证。凡开设广播节目制作经营企业或从事专业广播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都需要取得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那样,申请办理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务必提前准备哪些基本资料,考虑国家规定的哪些基本资料才能成为申请办理呢?对于这些问题,小编整理的文本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开设广播节目制作经营企业或从事专业专题讲座、栏目、综艺节目、动漫、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节目制作和节目版权交易、代理交易等项目的操作,应申请办理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又被称为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证

提前准备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基本资料:

申请报告。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运营企业公司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报告。

主要人事基本资料:

(1)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行政人员(不少3人)参与广播电视及有关专业简历、成果或有关专业教育证明等的基本资料。

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办公空间证明。

企业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批准书。

按规定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务必符合我国有关广播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和结构特征,并具有下列标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及公司章程。

有适应工作范围需求的广播电视及有关专家、资金、企业。

申请办理日期三年前,该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违规备案或机关解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备案。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三,对不申请办理港币电视制作许可证就执行的处罚是什么

私自开设广播节目制作经营企业或私自制作电视剧以及他广播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行政部门变小,收走从事专业违法活动的常用工具、机器设备及节目载体,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下列罚款。

增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相关服务

变更

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变更就是指变更目前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场所等

年度检查

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年检就是指,每一年由矿局/我国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进行实施广播节目资质经营企业的年度成果审查工作,审查执行广播法规、规章、规章等的内容,并决定是否合格。

注销

取消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意味着目前的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尚未达到批准期限或已经过期,持证机关由于业务因素,不需要使用该证明,因此务必向主管部门矿局提交取消申请办理。。

更新续期

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更新就是指,目前广播节目制作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机关要继续使用,务必向主管部门广电局提交更新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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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怎么申请

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申请流程1、企业向当地(县区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申请同意后,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新闻出版广电局;3、新闻出版广电局收到符合要求的申领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4、企业等待通知;5、批准同意的,为申请机构核发许可证;不同意的作出说明并退回材料。

申请条件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报告;(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四)主要人员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六)办公场地证明;(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审批登记1、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审批机关应在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对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与申请材料规定的,应为申请机构核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对不批准的,应向申请机构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在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之日起的一周内,将审批情况报广电总局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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