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的经营许可证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9-12 00:37:15

网吧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所以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文化许可证,申办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的申请,填写《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立项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及资格证(毕业证、结业证、培训证)的复印件。

验资报告及资金信用证明。

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守法经营承诺书。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应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实地检查并进行初审后,报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应自收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初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符合条件的,向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发给同意设立的核准文件。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二,申请人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同意设立的核准文件后,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申请核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章程的复印件。

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同意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签定的提供接入服务合同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及资格证(毕业证、结业证、培训证)的复印件。

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及业主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建筑平面、立体面及消防审核、验收法律文书。

网络拓扑结构图。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上网用户登记制度、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技术人员职责。

已采用网络安全审计管理系统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证明文件。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检查,提出初审意见报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分别审核。

地级以上市公安执关消防机构和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在取得公安机关《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后,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填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的复印件。

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及业主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签定的提供接入服务合同的复印件。

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建筑平面、立体面及消防审核、验收法律文书。

网络拓扑结构图。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上网用户登记制度、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技术人员职责。

已采用经营管理监控系统等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证明文件。 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审核。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8,申请人在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应向县(市、区)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申请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天内,必须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分别报受理申请的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备案。

扩展资料: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文化许可证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吧经营许可证办理

经营许可证 办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 营业执照 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 身份证 明文件。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业务范围说明; (五)专业人员、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说明材料; (六)域名登记证明;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续办。

开网吧都需要通过那些部门的审批和需要什么手续?

开设网吧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申办个体工商户到所在市场监管所办理,所需手续如下: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手续: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4、和身份证明文件;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业务发展报告;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9、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扩展资料: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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