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证不予延续条件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14 22:37:53

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不予延续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一、经营者、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经济类型发生变化的,不能直接办理延续手续,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经实地核查,存在不符合当前国家法律政策、地方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的情形。

最常见的是因零售点位于中小学校周边不予延续。

因生产经营能力、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予延续。

烟草证违规五万三年后能续证吗?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具体政策)第43条第7项规定,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同时,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25条第3项规定,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3年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七)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烟草许可证到期不予延续情形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因生产经营能力、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予延续。

烟草证到期了延续的规定如下:烟草证的持证人需在烟草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如果烟草证到期后才提出延续申请就不能延续,而要重新办新证了。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需要去当地县级以上的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科办理换证手续。

国家烟草专卖局是唯一对烟草行业生产和经营实行统一调度,掌握、分析产销动态,协调产供销的衔接,组织烟草专卖品的储运工作;指导烟草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烟草证的办理如下:1、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网上申请。

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2、受理过程中,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3、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4、审核审批;5、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局会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

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

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

添加微信尽享优惠

15630121999

添加微信
版权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Email:report_xhlks@foxmail.com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分类栏目

微信号复制成功

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号,添加朋友,粘贴微信号,搜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