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标无效申请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5 08:18:08

商标 无效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对应于 商标权 不同的无效情形,商标权无效的程序亦有所不。

(一)对于 注册商标 有明显瑕疵的商标权无效程序有两种: 1、商标局可依职权主动撤销该注册商标; 2、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对于不当注册的商标,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自 商标注册 之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对恶意注册的, 驰名商标 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三)对于注册商标争议的,在先注册商标权人可自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

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撤销这一注册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 诉。

商标法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拓展知识 商标局主动宣告无效,主要是因为在使用过程中被发现存在违反绝对禁止条款。

例如与国旗近似等。

根据现实案例,无效宣告主还可以应用在以下场景: 1、商标进入初审公告后,会留3个月的时间,如果没有人异议就进入下一个阶段。

但是现实情况是,有些图形商标并不容易被监测到,因此许多商标权人是过了很久才知道对自己不利的商标被通过了。

这种情况下,可以提起无效宣告。

在申请注册商标过程中,发现相同类似商品上已经有他人注册商标存在,选择以无效宣告方式排除障碍。

不过提起无效宣告一般需要拥有在先权利,因此这种情形也不一定能够成功。

但是,如果是同一家公司,想在原来商标的基础上申请新的商标,直接申请会被自己的商标近似驳回,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原商标进行无效宣告。

进行商标的注册可以保护自己的产品不受到恶意的侵权,还会树立一种品牌形象,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认同感,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增加竞争力,更加有利于扩大商品的市场份额,甚至会增加自己在市场同类产品中的话语权,百利而无一害。

对商标无效的申请

法律主观:(1)违反绝对拒绝注册理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四种情形,由商标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①违反《商标法》第10条:②违反《商标法》第11条:③违反《商标法》第12条:④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如虚构、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2)违反相对拒绝注册事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对于商标无效的相关情况认定上,一般是存在商标侵权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处理,但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或者其它部门非法申请商标无效宣告的情况下,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申诉处理,或者直接起诉对方商标侵权。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的商标无效怎么办

查询显示该商标无效状态,新申请人是否可以申请。

以下我们简单分析下。

如果商标无效是因为到期没有续展且查询没有其他的在先权利 商标注册 ,这种 情况是可以申请注册的。

但是如果该商标是近两三年内申请的,显示的商标无效,这种情况就要注意了, 因素都要考虑在内。

一般情况下我们会查询有没有可能跟商标构成近似的在先权, 或根据该商标本身特点来判断其驳回原因。

是因为在同类产品有近似,还是商标本 身显示产品特点或原料或通用名称等原因驳回的呢?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只能猜测或 判断( 商标驳回 通知书只发给商标申请入或其委托的 代理 机构)。

对于这类的商标 无效。

一般是不能申请的, 另外一种情况是该商标没有到期,但有“撤销三年未使用”显示的商标无效,这种情况要查询有无其他相同或近似在先权注。

一般是提出“撤销三年未使用”申请的申请人申请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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