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商标国外申请流程
申请国外的商标就是注册国际商标,有两种途径,可以进行单一国家注册,也可以通过马德里协议注册,两种途径,流程和国内的大致相同,商标起名--商标设计--注册前的查询--提交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去(异议期)--公告期满下达证书,只不过受理的国家不同。
材料需要: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际注册申请书,加盖公章;
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商标图样。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
国际商标代理委托书;
国际商标代理服务委托合同;
国际商标申请服务确认函。
国内商标注册申请国外商标怎么办理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
可以直接将各项文件寄送或直接递交商标局,也可通过代理机构来办理。
申请商标注册 时,一般应委托所在国的商标代理人. 国际注册流程 1、提交提交申请之中商标局国际处 2、审查国际处进行形式审查 3、提交国际局国际处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国际局进行形式审查 4、颁发证明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手续完备,大约需要6个月左右,国际局可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效力相当于国内的受理通知书) 5、指定国审查国际局将申请传至指定保护的国家,各国依当国法律进行审查 6、指定各国核准保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国的各保护国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
国外商标注册流程如何进行申请国外商标注册的具体流程:当事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资料到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发布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申请人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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