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无效撤销的流程
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那这里就给大家讲述下商标撤销流程的相关内容,帮助大家解决商标撤销所遇到的一些疑问。如果还有问题可以联系八戒在线客服。该流程也可以用于三年未使用的商标进行撤销。商标撤销流程具体操作:(1)、商标撤销办理途径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2)、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撤销申请费用→查收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3)、申请书件的准备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2、对被申请撤销商标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以上就是商标撤销流程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到你。商标撤销
商标无效申请的流程是什么?商标 无效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对应于 商标权 不同的无效情形,商标权无效的程序亦有所不。
(一)对于 注册商标 有明显瑕疵的商标权无效程序有两种: 1、商标局可依职权主动撤销该注册商标; 2、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对于不当注册的商标,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自 商标注册 之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对恶意注册的, 驰名商标 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三)对于注册商标争议的,在先注册商标权人可自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
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撤销这一注册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 诉。
商标法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拓展知识 商标局主动宣告无效,主要是因为在使用过程中被发现存在违反绝对禁止条款。
例如与国旗近似等。
根据现实案例,无效宣告主还可以应用在以下场景: 1、商标进入初审公告后,会留3个月的时间,如果没有人异议就进入下一个阶段。
但是现实情况是,有些图形商标并不容易被监测到,因此许多商标权人是过了很久才知道对自己不利的商标被通过了。
这种情况下,可以提起无效宣告。
在申请注册商标过程中,发现相同类似商品上已经有他人注册商标存在,选择以无效宣告方式排除障碍。
不过提起无效宣告一般需要拥有在先权利,因此这种情形也不一定能够成功。
但是,如果是同一家公司,想在原来商标的基础上申请新的商标,直接申请会被自己的商标近似驳回,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原商标进行无效宣告。
进行商标的注册可以保护自己的产品不受到恶意的侵权,还会树立一种品牌形象,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认同感,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增加竞争力,更加有利于扩大商品的市场份额,甚至会增加自己在市场同类产品中的话语权,百利而无一害。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是怎样的法律主观: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步骤包含哪些 办理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大厅办理。 办理流程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申请手续 办理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以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网上申请相关规定。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3、填写要求详见《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所附填写说明。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 营业执照 、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期刊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应提交 身份证 、 护照 、 户籍 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申请人为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 办事 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无效。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4、申请人为港澳台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 委托书 》。 1、《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 2、申请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国籍。 3、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 公证 、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四)直接办理有经办人的,应当提交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原申请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当以变更后的申请人名义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并同时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名义变更证明文件原件。 (六)交回《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因污损、丢失原因未能交回的,应当在《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上注明。 (七)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的发放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发给申请人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 注意事项 (一)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不需要缴纳规费,但申请注册时已经缴纳的规费不予退回。 (二)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注册的,申请人不能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商标手续。 (三)撤回共同申请商标注册的,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名称及申请人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名称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并加盖申请人章戳或由申请人本人签字。非共同申请商标注册的,不需提交附页。 如果各位读者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来网进行,你会得到满意的咨询结果。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申请复审的,还应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定书副本。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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