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割申请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4 22:24:57

关于商标分割如何申请的回答如下:第一条,商标注册申请的分割程序。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就其注册申请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请求予以分割为两件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

原注册申请的申请日继续适用于分割后的每件申请。

申请人应提交分割商标申请书,并按分割件数缴纳费用。

第二条,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分割程序。

商标注册人可以就商标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请求分割为两件以上的注册商标。

原注册商标的申请日继续适用于分割后的每件注册商标。

商标权人应提交分割商标申请书,并按分割件数缴纳费用。

商标局在核准商标分割后,应对分割后商标分别发给商标注册证,并重新编定商标注册号。

第三条,商标驳回复审程序中限定分割期限。

在商标驳回复审程序中复审申请人提出商标分割申请的,应自收到商标局驳回决定之日起30日内依第一条的规定申请分割。

第四条,商标异议、争议程序中限定分割期限。

在商标异议程序和商标争议程序中,被异议人和争议被申请人应自收到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件答辩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分别依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申请分割。

在商标异议、争议案件被受理后,系争商标分割被核准的,则异议人、争议申请人须在收到商标评审委员会通知之日起30日内明确是否对分割后的商标继续异议程序或争议程序;如继续相关程序,则应重新按案件数缴纳费用。

怎么在网上提交商标分割申请?

可以按照商标局附带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的要求提交申请。具体申请分割流程:

商标局向申请人发《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时,会附带《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

按照《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备注”所提具体要求,在商标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写并签字盖章。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该申请原件直接提交或者邮寄回商标局,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

商标局审查。符合要求的,将原注册申请分割为两件,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生成新申请号,保留原申请日期,刊登初步审定公告;对拟驳回部分,保留原申请号,申请人可以通过驳回复审等后续程序继续主张权利。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同意分割,待部分驳回决定法定程序终结后,再对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予以公告。

申请人申请分割的,无需缴纳费用。

注意: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应当为商标局附送的该原件,且任何栏目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不同意分割。分割申请一旦提交,不得撤回。

商标分割有三种情况:

不做复审,商标局会自动分割进入初步审定的部分和不予核准注册的部分。

需要进行驳回复审的且急于使用过审部分的商标,可以同时申请驳回复审和人工分割。

如果要做驳回复审且不准备申请分割,那么商标过审的部分不会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期,需等整件商标的复审结果出来后才能进入之后的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竟然还能分割?怎么分的?

商标分割是指:商标申请人可以请求对其商标申请进行分割。原申请的申请日应当继续适用于分割后的每个申请。申请人不可撤回其提出的分割请求。商标分割的流程是:

(1)商标局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发送《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时,会附送《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由申请人觉得是否进行商标申请分割;

(2)申请人按《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备注”的要求填写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后递交商标局;

(3)商标局审核分割申请及其他材料;

(4)对符合要求的,准予将商标分割成两件,审定通过部分进入下一程序,驳回部分由申请人决定是否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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