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最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为:
从事法律规定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
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已有二年以上的营运期,运行机制良好;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
高新技术企业如何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的办理如下:
网上申请。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网上申请通过以后,企业要向地方科技局提交相关申请的书面材料;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组织不少于五名专家进行评审;
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经过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
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法律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第五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一)从事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
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由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进行认定。
(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四)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五)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以上。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细则(一)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惠政策 1.财务价值 (1)企业所得税率由25%降低为15%。 (2)研发费用税前(按175%)加计扣除。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可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制造业企业可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摊销。 (3)省、市、县、园区资金奖励(直接奖励+研发费用奖励):企业通过省高新认定后,新认定高企将给予5-20万元补助,复审企业将给予5-10万元补助。企业通过国家高新认定后,新认定国家高新将给予10-50万元补助,复审企业将给予5-20万元补助。具体补贴金额,以当地的实际补贴金额为准。 (4)申报政府有关科技计划等各类项目优先立项+金额增加。 (5)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摊销。 2.资本价值 (1)企业融资上市的有利条件。 (2)有利于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 (3)创投税收优惠。 (4)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吸引人才,建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研发组织管理制度,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自主研发创新,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 3.品牌价值 (1)对市场营销、招投标工程、合资合作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2)证明企业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3)提升企业品牌形象,规范企业内部管理。 (4)促进企业管理规范。通过高企认定,要求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和经营,引导企业自觉用高企的理念管理企业。 (5)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高企认定,促进科技型企业依靠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优秀企业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实现科技型企业高企化,高企优质化,促进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新规定 1.认定条件 (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具体从七个方面来加强审核标准: (1)知识产权获取时间认定 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知识产权或不予计分,知识产权获得要有延续性。 例如:企业所有知识产权获证的时间都是同一时间段,会被质疑为临时包装,不被认可或分数极低。 (2)软件著作权的认定 企业系统填报的软件著作权,区级组织现场考察时要求企业必须进行演示操作,所演示的功能需与系统提交的软著申请表中描述的功能一致。 注:演示人员必须是参与本项目的研发人员。部分地区要求对软件的源码进行修改,及功能确认。 (3)研发费用的核算认定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 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 (4)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企业核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有对应的合同,还有发票及知识产权证明。 (5)产学研协议认定 产学研协议的签订时间需在2019-2021年。 注:申报当年签订的不予计分,且需有产学研合作的记录证明(如项目支出的发票及凭证等)。 (6)“一条龙”逻辑认定 专家评审、国家备案过程中,重点考核提交资料中是否体现“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之间的相关性。 (7)成果转化、组织管理水平认定 2021年高企网络评审结果显示,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 注:有产品合同发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产学研合作、自建性质的研发机构,都不能获取专家的认可,或评分较低。 (三)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方法 1、一票否决制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两级分层制 扩大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将国防专利、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纳入进来,更为合理,利好于涉农、涉医药等特殊行业的企业。而两级分类的模式,也充分考虑了不同知识产权的价值、创造性要求、授权审批严格程度等方面,这有利于相关行业的企业充分利用其知识产权、合理维持其高新资质。两级区分的意义在于I类知识产权在有效期限内可以无限制使用,而II类知识产权则只能使用一次。 3、排他性权属要求 要求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且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同时,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期间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这表明,不少集团企业内的关联公司已经不能通过共享的方式分别申请高新资质。 4、核心性要求 知识产权相关技术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所谓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5、有效性要求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该要求明确了专利等有效性的认定标准——书面证明资料。虽然授权通知书专利有效性的证明力较授权证书弱,但是缴费收据提供了强有力的辅助。 6、弱化时效性要求 考虑到知识产权获取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工作指引》弱化了时效性的要求。具体来说,按I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而对于I类知识产权则没有次数限制。较于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近三年内取得”而言,其时效性限制弱化。从时效性限制改为次数限制,II类知识产权依然可以使用三年(因为一次高新认定的有效期为三年),而I类知识产权则以其本身的有效期作为限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什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指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和程序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规。
该法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具体措施如下:1、认定标准:高新技术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和人才配置水平;2、认定程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申报、初审、复审等环节;3、认定周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周期一般为3年,认定后需重新申报;4、认定效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享受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如税收优惠、科技创新基金等;5、认定监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需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和评估。
综上所述,建议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的规范和管理,同时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支持和监管力度,以促进其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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