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让我补交三年前的税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14 02:41:41

税务局通知要补交3年前税款,可是工资收入已没记录,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申报:1、收集证据和资料:尽可能收集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以证明你的工资收入情况。

这可以包括工资单、银行对账单、雇主出具的证明信等。

即使你没有保存这些记录,你可以联系过去的雇主,寻求他们的协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与税务局联系:与税务局联系,说明你的情况,并提供你收集到的相关证据和资料。

解释你的工资收入情况,并说明为什么你无法提供完整的记录。

与税务局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可能会提供进一步的指导和要求。

申报合理估算:如果你无法提供确切的工资收入记录,你可以根据你的记忆和合理估计提供一个近似的收入数额。

在申报时,说明你的估算方法,并尽量提供其他支持你估算的证据。

专业咨询:如果你感到困惑或不确定如何处理这种情况,你可以寻求专业的税务咨询。

请咨询会计师或税务顾问,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帮助你完成申报。

税务局让补交三年前的房产税合理吗

合理的。

房产税补缴没有年限,就算是10年前的也要补交。

如果因应纳房产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当事人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进行缴纳。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税务局让我补交三年前的税

上午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税务局让我补交三年前的税,如果税务局工作人员给你联系了你要重视的亲,一般而言,在自查自纠这个阶段,如果能够深入的进行自查自纠,并补缴税款,税务局会根据情况,不给定性为偷税,也不会进行曝光。

如果自查的不彻底,比如某直播网红,则会引来税务局的上门检查,如果检查出来问题,那么问题就严重了。

在税总函〔2013〕196号中明确:纳税人在稽查局进行税务检查前主动补正申报补缴税款,并且税务机关没有证据证明纳税人具有偷税主观故意的,不按偷税处理。

从这个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想要不被定性为偷税,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 1、在税务检查(稽查)之前,主动的对少交税款进行了申报和补交。

不存在主观偷税意愿,或者说税务局没有证据能证明你有主观故意偷税的。

同时满足了上述两个条件之后,则不应认定为偷税。

但是如果说,税务局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你存在偷税故意的,那么即便你在检查前(期间)进行申报和补交税款,也会被认定为偷税。

但是,需要充足的证据来证明。

在实务中,一般很难有证据来证据这个主观故意,除非你个人或企业自己作死。

所以,综合而又严谨的来回答这个问题的话,大概白话意思就是:一般不定性为偷税,如果定性为偷税,则需要十分慎重,得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纳税人的主观故意。

最后,即便定性为偷税,因为有主动补缴税款的动作,也应从轻处罚。

另外,偷税和非偷税,在处罚上差距还是蛮大的。

根据征管法规定,偷税不仅要补税、交滞纳金,还有不缴、少缴税款的0.5-5倍的罚款,情形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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