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申请商标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31 06:24:50

瑞典这个城市虽然很小,但是它的工业和汽车制造业是比较发达的,因此有很多中国人都想去瑞典创业,想赚取一桶金。那在瑞典开公司是要注册瑞典商标的,怎么注册呢?具体的流程是什么呢?

瑞典商标怎么注册?

如果你的企业是外企,想要在瑞典扎根,那么就必须要申请瑞典的商标。申请瑞典的商标,也必须要满足瑞典商标的注册条件才能够注册,不然你就不能够申请瑞典的商标。首先你必须有使用商标的人,这样才能够申请注册,其次你必须在瑞典开办有企业或者相应的公司,只有满足这些条件,你才能够在瑞典注册商标。在这之后你就可以提交相应的材料给瑞典的相关部门,申请商标的注册就可以了。

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在瑞典申请商标的注册也是比较简便的,第1点,你要向瑞典的商标局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比如说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中还要递交你的商标图样以及委托书等文件,然后瑞典的工作人员会对这些文件进行审核。第2点,瑞典的工作人员会根据相关的法律审核你的商标是否能注册,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等等。第3点,如果审核通过之后,申请人就会收到通知,说你的商标的申请已经被接纳并且将刊登在商标公告上。第4点,当你的商标过了公告期之后,就可以提交使用声明,然后相关部门会给你颁发商标证书。

总结

所以在瑞典申请商标的注册也是很简单的,只要你满足条件并且提供的材料准确详细,那么很快你的商标就会注册好。并且瑞典商标的使用年限也是很长的,注册一个可以使用十几年,也是很实用的。

欧盟国际商标注册流程,商标注册要注意哪些?

欧盟国际商标注册是要通过欧盟下属的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注册的商标,是目前国内企业注册国际商标的主要选择之一。那么,注册欧盟国际商标的流程是什么呢?今天就随知识产权来看一看。

欧盟国际商标注册的流程如下:

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递交申请书,当局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受理后,当局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当局收到各成员国检索报告后连同本局的检索报告提供给申请人参考;

当局对申请的商标不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即公告,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成员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单独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

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不服,可以向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

欧盟国际商标具备以下特点:

费用低。只须提交一份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多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二十多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欧盟国际商标是一个单一的财产。它只能作为整个欧盟(而不是单独成员国)的财产被转让。但是,一些有地域限制或其它限制的商标许可,甚至只限定于某一特定成员国的许可,是可以的。

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六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

一件商标申请最多可涵盖三个类别商品或服务,超过三个类别的,每增加一类费用须另外收取。

现今阶段,欧盟成员国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

欧盟国际商标注册流程,商标注册要注意哪些?

瑞典商标注册申请程序是什么?

登记机构收到申请文件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如果发现申请文件不完整或者其他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将在一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或者修改。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说明或者修改的,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文件齐全,或者申请人在官方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商标申请作出说明或者修改的,登记机构将对该商标进行实质性审查。经审查,法律没有禁止注释的,由商标局公告。自商标申请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向专利登记机关提出对商标申请的书面异议。商标申请公告后两个月,不提出异议。商标注册并公告批准公告。

经审查,商标申请缺乏显著性,属于禁止条款所列名称或者商标,或者在先申请或者注册商标与在先申请或者注册商标相抵触的,登记机构不予受理。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4个月内,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向登记机构提出复审申请。登记机构对上诉裁决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终审决定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在缴纳规定费用的同时,向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申请人对复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最高上诉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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