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口商标申请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4 22:02:34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品牌经营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拥有一个高价值商标意味着公司能够利用其中的无形资产稳固自己的庞大的消费群体;拥有一个好商标,就在经济市场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发展初期的企业都对商标的注册流程不太熟悉,江苏的商家也不例外,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苏州商标该如何进行注册。

设计

申请立体商标注册之前我们要先设计好自己要申请的立体商标。

分类

商标分类要明确,要以产品的经营范围来做依据,选好类别后要进行该类别的商标查询,检查是否与先前已注册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必须要没有重复才能申请注册。

另外,商标申请注册的费用也是与商标类别为单位的,类别越多收费相对越高。

材料

立体商标的申请材料有: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要准备委托书;经办人办理的,要提交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

提交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商标局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之后再打码窗口确认申请提交。

缴费

到缴费窗口交纳商标申请注册费用,领取收据。

至此商标申请注册步骤告一段落,接下来就要等待商标顺利通过商标局的审查公告环节,如果无异议,基本就可以准备好领取商标局相应的商标注册证了。

南京注册国际商标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

国际商标需要通过商标局申请国际注册,主要途径有两条: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来办理。

办理流程 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可以直接将各项文件寄送或直接递交商标局,也可通过知识产权公司来办理。 直接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 通过代理机构递交申请的,应附上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需彩色商标图样两张。申请书应按要求填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 然后,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 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办理注册事项 这里应提醒申请人注意,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两个月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注册日期。

苏州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是什么样的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是:

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

商标查询。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

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①商标形式审查(3—4个月),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书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请书发放受理通知书。

②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另外,在未核准注册以前,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及包装物,或商标标识不宜一次制作过多,以防因注册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扩展资料

注册人的权利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中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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