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经营许可单位
信阳文物商店是正规的文物经营单位,具有国家文物局审批的文物经营资质,并且自立店至今,一直秉持着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宗旨,以繁荣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为己任,以商促艺,以艺促市,对艺术的交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信阳文物商店也提供了鉴定、收购、销售、寄卖、仓储等服务,为广大民间收藏爱好者提供了交易、交流平台。公司名称: 信阳文盛实业有限公司信阳文物商店,成立日期:2018-03-14,企业法人:王焕友,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注册地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北环路国际茶城2号楼2楼,经营范围: 文物收购、销售(不得从事文物拍卖),工艺品、古玩、收藏品、艺术品、字画鉴定评估及销售,艺术品展览展示。
文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文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1、注册资金实缴要求200万及以上;2、需要有五名专家;3、拥有相应的办公、文物存放场地以及办公设施以及安防设施;4、经营范围里面需要带有相关的文物销售范围;5、具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材料;需要从事文物经营的,应当向市文管委申领文物经营许可证。
文物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类。
甲类文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国家规定可以经营的各个时期的文物;乙类文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国家规定可以经营的1911年以后的文物,但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除外。
提交审核办理审批的流程,首先确定好名称、股东信息、出资金额,最低200万实缴、经营范围,需要带有文物销售范围;取得营业执照后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准备相关的验资材料进行装订成书上报至文物局;等待文物局受理审查材料,如驳回进行修改提交,受理成功以后会下发批复文件,取得文件以后就可以开展业务经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四条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不得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不得设立文物商店。
文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法律分析:1、持有效《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1000(实缴资金出具验资报告)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
有5名以上文物拍卖专业人员;
有必要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
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文物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五十四条 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需要从事文物经营的,应当向市文管委申领《文物经营许可证》。《文物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类。甲类《文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国家规定可以经营的各个时期的文物;乙类《文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国家规定可以经营的1911年以后的文物,但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除外。
申请甲类《文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3名以上取得市文管委颁发的《文物经营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是取得文博系列中级职称或者具有与文物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二)有固定的并符合市文管委规定面积的营业场所。
申请乙类《文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名以上取得市文管委颁发的《文物经营资格证》的从业人员;
(二)有固定的并符合市文管委规定面积的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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