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部门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5 04:04:22

法律分析: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在文化厅部门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称文网文,文网文包含游戏文网文、音乐娱乐文网文、动漫文网文、艺术品文网文、演出据节目(表演)文网文、展览比赛文网文

法律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第九条 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什么部门办理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怎么申请各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即可。

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报文化部审批。

申请设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报文化部备案。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扩展资料: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要求规定:

申请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经批准后,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批准文件编号,标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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