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机构
高新技术企业由什么部门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管部门: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环保、质量/安监、审计等部门。
每个部门所审查的要点不同,如:科技部门会对企业技术领域是否属于管理办法或工作指引中的领域、专利权属及专利时效确认、主要产品(服务)收入占高新收入比例是否超过50%、申报前后各期数据对比及与高新年报数据对比、申报材料各项指标核对; 财政部门每年定期对承担高企审计的事务所进行底稿等风险检查,并抽选部分企业进行延伸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协会自律检查。
不同申请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会安排相关专家进行评分,并且每个领域的通过率不。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 (四)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组织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 (三)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资格的备案管理; (四)建立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二)接受企业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 (三)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 (四)选择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
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
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
高新企业的认定机构法律分析:高新企业认定程序包括:(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申请材料(三)合规性审查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四)认定、公示与备案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法律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发证部门是哪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发证部门是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国税局。
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
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
扩展资料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先从网上申报,然后从网上打印一式五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的公章)。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的公章)。
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二个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上年度的技术性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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