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商标认定证书流程
导语: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商标申请流程怎么走 商标申请程序:
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申请递交后的1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到1年半时间。
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著名商标申请流程 一、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著名商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向省会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由该局商标管理处具体负责申请的`受理工作。申请人申请著名商标时,应填写《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提供有关材料,并提供近三年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推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认为符合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后向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推荐;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推荐,并通知申请人。
(三)认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设立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负责本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认定为省著名商标的,由省工商局颁发《省著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公告;未予认定的,由省工商局退回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延续: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保留“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所有人应在其著名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延续申请,延续申请的提起和审查适用该著名商标的初次认定程序。
【相关内容】: 商标申请费用:
查询费:中文查询120元/件、英文查询200元/件、图形查询300元/件。
注册费:向商标局缴官费1000元/件注册费
(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向代理机构交800元左右的代理费。
每件商标注册申请10个以下群组(不含10个),10个以上群组每超过一项,另加收100元.
申请商标应准备的材料:
需清晰的商标表示图样6张(每张不大于10*10CM,不小于5*5CM);
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经营服务范围;
证明文件: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
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商标查询→准备申请书件 → 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 →四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如审核通过,两年左右发证。
商标注册证书怎么办理申请商标注册证的办法:
第一步,商标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步,商标局依法进行审查,且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审查后的异议期限为三个月。
第三步,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商标代理组织要成为商标局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的,应当申请“商标数字证书”,即:应当先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颁发的“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的,视为同意遵守《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及其他有关规定,视为承认该“商标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数字证书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载体。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商标代理组织持“商标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数字证书”流程如下:一、在线填写商标数字证书申请表1、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点击“商标网上申请指南”,再点击“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指南”,然后再点击“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仔细阅读该文档。点击文档后的“商标数字证书申请表”,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表。2、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证书申请人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首次登录本系统提交商标网上申请时,必须使用激活码激活数字证书。3、下载PDF格式的《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是根据申请人所填写的信息生成的,申请人应立即下载该《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同时还应下载《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二、准备数字证书申请材料一式四份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的,应递交一式四份申请材料。(一)每份申请材料包括以下书件:1、《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2、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3、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4、持证人(保管数字证书载体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意:1、第1至第2的书件均是在步骤一下载后打印的。2、上述材料都应加盖数字证书申请人(商标代理组织)公章。(二)数字证书申请材料的填写要求:1、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注:此处系申请表)内容必须与数字证书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系统填写的数字证书电子申请表的内容完全一致(注意:下载PDF格式的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后,应正反面打印)。2、所有书件都用A4纸打印或复印。3、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否则,承担相应后果。4、申请材料都应签章。三、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材料的递交方式可以邮寄或直接递交。1、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计算机处。邮编:100820。收信人:商标数字证书负责人。2、直接递交地址:工商总局商标局计算机处903办公室。四、“商标数字证书”的领取方式“商标数字证书”制作完成后,将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刊登数字证书领取通知,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到商标局直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直接领取数字证书,应当持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商标局计算机处领取;领取时,应当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前述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都应当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收到“商标数字证书”后,务必牢记“证书唯一信任号”,因为办理数字证书后续业务需要该号。数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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