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公司申请国外公司商标
海外商标注册流程,一般企业如何申请海外商标?企业的国际化发展,不仅要有国内注册商标,一定要有海外可以用的商标,这样才能树立好企业自己的良好形象,为自身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遵守专业的海外商标注册流程,申请海外商标,需要在严格的管理中,有自己的设计。
走进国际的企业,有自己的商标,是非常必要的。不过注册商标虽然专业要求较高,也非常的麻烦,但是选择商标注册网,可以更便捷的解决问题,就是成为顺利完成海外商标注册。海外商标注册流程有非常专业严谨的具体规定,对广大用户来说,可以通过专业管理与服务的标准,实现商标注册服务的专业化,在保证有顺利申请过程中,从资料准备,申请提交,到受理,商标审核等等方面的完成,会有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要符合专业代办的实力,还是可以提高效率的。
海外商标注册流程:
第一步,综合研究:报告包括搜索和分析商标的注册概率。该报告是可选的,但强烈建议,第二步,注册申请:向寻求注册商标的国家或组织的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
第三步,WIPO审核,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正式审查您的国际申请。如果申请获得批准,该商标将在“WIPO国际商标公告”中公布并记录在国际注册簿中。然后,WIPO将向您发放国际注册证书。WIPO将通知您指定商标的国家/地区的相关知识产权局,以保护您的注册。
第四步保护商标的知识产权,已被指定保护您的商标的国家相关知识产权局将审查您注册的实质内容,就好像它已在该国注册一样。第五步,注册证书:颁发商标注册证书并将文档转发给客户。包含商标注册详情的报告。
商标国际化,要遵守国际的规则,在国内与国际的商标管理中,同样具备专业实力与服务水平的平台中,一站式商标注册服务的特点,就是体现专业服务的很好方法。海外商标注册流程的专业严谨与规范,要有一个熟悉的过程,要有全面的了解,也要有充分的考虑,才能达到切实可行的目的。而从流程的掌握,到注册的成功,又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接受严格的审核与对比,这时候请专业商标注册平台优势就更加明显,是实现顺利成功代办服务的基本形式,是很多企业的做法。
以上就是关于海外商标注册流程,一般企业如何申请海外商标?的内容,商标注册专业化的标准,要达到专业高效的目标,还必须要考虑的重点,就是在体现专业的条件下,依托品牌的基础,为发展打下基石。要商标,找八戒,作为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国际与国内的商标注册,管理与转让交易等等方面,都有优质服务的保证作为前提,帮助企业提供专业商标注册服务,是国内企业国际化发展,可以获得帮助的途径。
海外商标申请海外商标注册商标注册流程
企业若想注册海外商标该怎么做?首先我们先来梳理一下海外商标的概念。
海外注册商标是指在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注册商标,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商标在中国注册的,那么该商标去国外就不能受到法律。许多国外品牌进驻国内就是因为未能及时在当地注册商标,因此才被不法分子抢占先机,白白浪费了大好资源!因此八戒知产提醒,企业最好部署商标战略的时候,就应提前考虑好,未雨绸缪,才能让自己的品牌赢在起跑线!
如果企业已经准备一切要“走出国门”,那么首先就需要一枚海外商标,产品需要在哪个国家受保护,那么就需要在哪个国家注册商标。
其次注册海外商标有哪些优势呢?
能受到当地商标法律的保护,由于各国商标的保护法都均有不同,因此在确定品牌方向之后最好了解当地的商标法律。其实有一点最重要,就是在国外保护自己的品牌,防止侵权和被侵权。被侵权时有法律依据。海外商标注册直接找当地的代理公司或商标居注册即可。
下面是注册海外商标的注册流程,如果您有其他商标问题也可以咨询八戒知产:
提交
提交申请之中商标局国际处
审查
国际处进行形式审查
提交国际局
国际处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国际局进行形式审查
颁发证明
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手续完备,大约需要6个月左右,国际局可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效力相当于国内的受理通知书)
指定国审查
国际局将申请传至指定保护的国家,各国依当国法律进行审查
指定各国核准保护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国的各保护国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
商标是商战中的旗帜,也是市场中的通行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在进入市场前,千万别忘记给产品“贴牌”。
企业如何到国外注册商标法律主观:企业到国外注册商标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商标注册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资料,然后提出申请,经国外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通过后发给商标注册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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