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转让合法吗
根据合法的公证之后应该是可以转让的!。
网吧牌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能转让过户吗?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能转让过户。
备注:
设立网吧的条件: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凡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必须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符合企业登记条件,方可核发营业执照;对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和居民住宅楼(院)内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一律不予核准。
以公司办理网吧执照所需提交的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以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网吧执照所需手续:(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并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文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吧转让违犯了哪条刑法?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网吧证(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许可证)是不可以转让的,而依照文化部等十四部委于2007年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不再审批新网吧的规定。目前开设网吧的合法渠道仍是转让。
按照我们本地的做法,通常是这样的,在转让协议里不允许出现有转让网络证、营业执照、公安部门出具的证件的字样,主要写转让网络经营的权利及债权债务即可。按照目前的规定,网吧转让需先到县级部门申请,经县级部门同意后报州文化市场科审批。在县级部门通常在盖工商、公安、消防、文化四个部门的章。具体内容请向当地文化部门咨询。网吧属文化部门主管,其他部分协管。
添加微信尽享优惠
156301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