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个人申请商标的区别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5 06:28:32

法律分析:(一)商标归属权不同1、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所有权归公司,企业法人或企业股东不享有对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公司注销后,商标也随之无效,因为商标属于公司财产,需要清算。

个人名义注册的商标只归个人所有,企业的成立或者注销对商标对没有任何的影响。

(二)注册时提供的材料不同公司提供的是营业执照和对应的公章,个人提供的是个体执照和法人身份证。

公司名义注册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的公章。

个人名义注册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所有权支配不同1、公司名义注册要由公司决定商标的使用情况。

个人注册权限比较集中,因为个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

(四)商标使用证明不同1、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比较多,只要其中一项使用了商标就属于商标的使用。

个人则较难证明使用过商标。

(五)稳定性不同1、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不稳定,当公司名义或者地址亦或是公司法人的变更,商标也要做相应的变更。

个人名义注册的商标较稳定,个人的身份证一般是不变的,商标也不需要进行变更,相对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商标注册个人和公司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在申请注册商标时,个人注册商标与公司注册商标有两个主要区别:提交的商标注册材料不同,个人注册商标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和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商标须持有公司营业执照。

商标注册范围不同,个人注册商标应与个体营业执照的范围相一致,公司注册商标不受营业执照范围的限制,可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类别有45个,即:可以开展全品类注册商标。

在成功注册的商标中,以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与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商标有以下区别:注册商标的归属是不同的,个人注册商标顾名思义属于个人,是个人财产,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授权等来决定商标的使用。

公司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属于公司,属于公司的无形资产。

公司法人和股东不享有公司注册商标专有权,无权单独控制公司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的稳定性是不同的,个人注册商标比公司注册商标更稳定,虽然在个体经营许可时需要提交申请,但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是个人身份证上的地址,一般没有变化。

另一个稳定的方面是,未来自主经营无论存在与否,自主经营的商标专用权不会随着自主经营的取消而失效。

公司注册商标不同,当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商标变更,而当公司被注销时,该商标将随着商标主体的消亡而失效。

因此,当公司注销或破产时,作为无形资产的商标需要进行清算,并根据公司的决定进行转让、转让或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商标公司注册和个人注册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商标申请注册,公司注册和个人注册的区别:

提供材料不同。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提供个体执照+身份证正反面,拍照或者扫描件即可。

归属权不同。公司注册后属于公司财产,不属于某一个股东或法人,公司注销时要把商标转走,否则后期商标就无法转让、续展等;个人注册后属于个人,即提供身份证的申请人,后期商标跟着身份证走,执照注销不影响商标,后期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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