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福特商标申请流程
商标注
费用规费1000元,这是国家商标局统一注册费用,是上报到国家商标局的费用。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另需交800—1000元的代理费用,只要了800块,申请10个商品/服务项目以上,官费增收100元/个,代理费80元/个。一般代理费用视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而定。
现在经常听到很多商标申请人报怨商标胡乱上报的案件,其实在商标申请之前的专业咨询是衡量一个商标代理机构专业与否的重要标准,因此在选择代理机构时不能仅以费用来抉择代理机构,需多更多的了解其专业性和代理经验。
最近很多人都问商标注册流程,首先呢,注册商标主要有两个途径,一个是去北京的商标局注册,另一个就是找商标代理公司注册商标。
先对商标进行查询,登陆“知易博士团”点击商标注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申请递交后的20天左右,商标局会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到1年半时间。
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天津商标注册需要多少钱 天津商标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一般来说:
商标申请日的确定:
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注册公告
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领取商标注册证
通过代理的由代理人向商标注册人发送《商标注册证》。
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应在接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
(一)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信;
(二)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
(四)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五)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另:商标注册申请时间:一件新申请商标从申请到发证一般需要一年左右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城四到五个月时间,异议期三个月时间,核准公告到发证约三个月时间。
天津注册商标去哪个部门法律主观:商标 申请是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的,具体流程如下: 商标注册申请 程序 1、注册准备 一种注册方式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注册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 代理 组织代理服务。 2、准备资料 准备商标图样5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5张,黑白墨稿1张),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如果是个人提出申请,需出示 身份证 并递交复印件另加 个体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且 经营范围 与注册的商标一致;若是企业申请,则出示企业《 营业执照 》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 3、开始申请 4、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5、申请日的确定 6、领取 商标注册 证 7、商标注册申请须知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 商标法 》 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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