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商标申请书
商标注册申请书
(英文):
申请人国籍/地区: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
国内接收人地址:
邮政编码:
商标申请声明: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
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要求优先权声明:基于一次申请的优先权
基于展会的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
申请/展出国家/地区:
申请/展出日期:
申请号:
下框为商标图样粘贴处。图样应当不大于10×10cm,不小于5×5cm。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使用文字进行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商标说明:
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
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
你一定想了解:商标注册须知
填写说明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并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申请人名称”栏: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证明文件号码。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共同申请的,应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一人为代表人。
“申请人国籍/地区”栏: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申请人地址”栏: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不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详细填写中英文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栏:此栏供国内申请人和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填写其在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栏:申请人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的,此栏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申请人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的,不填写此栏。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商标申请声明”栏: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要求优先权声明”栏: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展会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申请人章戳”栏: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所盖章戳或者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代理机构章戳”栏: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在此栏加盖公章,并由代理人签字。
“商标图样”栏:商标图样应当粘贴在图样框内。
“商标说明”栏: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附送肖像人的授权书并经公证。
“类别”、“商品/服务项目”栏: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
最新商标注册申请书模板范例?商标注册需要那些资料?注册流程
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商标实质审查期9个月。)
商标查询。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
以下几种情况在此说明:
本身缺乏显着性或属于商标法律禁注禁用的词语不能通过查询来判断其申请注册是否能被核准;
如有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查询时还未进入商标局数据库,因两者时间相近会使查询结果无法反映;
如查询报告提供了几个可能构成近似的商标,代理人只是通过一般审查标准和经验来做出分析,其意见仅供参考,并不能代表商标局的审查意见;
对于组合商标,如仅查询了商标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实际申请商标中的其它部分(如图形)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也会导致商标整体被驳回;
委托人在查询时仅提供了商标的名称,但实际申请时所提供的商标设计稿中由于字体、色彩、结构或排列的差异,也会导致查询结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一)个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一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是自己办理,则不需要)
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般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是副本而非正本)
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商标局大约1个月发出受理通知书;初审公告期3个月;商标注册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1年的时间。《卓一知识产权》
最新的商标申请书如何填写您可以到到中国商标网上下载“注册商标申请书”
下载上述申请书后,在填写的时候要注意下列事项:
商标注册申请(国内)应用第一书式。只填写中文,申请书正面填写各项内容,背面黑框内粘贴“商标图样”。
商标注册申请(国外),应用第二书式,加国籍一栏,且名称、地址应中、英文对应。港、澳、台申请的,名称、地址是中、英文对应的,应使用第二书式。
以下详细做一说明:
“申请人名称”栏的填写
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章戳应一致。自然人名称与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应相符;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名称后应填写身份证件号码,国外申请人应填写有效证件号码;
国外申请人名称填写,应中、英文对应;
申请人名称有的字,是从《康熙字典》等查出、电脑造字打不出的,可用签字笔填写,在空白处盖章确认;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未要求填写身份证号码,但在名称后应注明为”个体”;
申请人名称是企业或公司,但只有两个字、三个字组成,是公司非自然人的,应在申请书下面注明,该申请主体为法人;
申请人应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地址”栏的填写
此栏必须准确填写,否则,后续程序无法进
申请人地址要与委托书填写一致;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没有“省、市”的,申报时必须填加,地址应详细填写;
国外申请人地址应规范填写“国名”,且中、英文填写应齐全、对应;“国籍”一栏应准确、完整填写中文;
申请人为港、澳、台,名称、地址是中、英文对应的,应用第二书式,国籍一栏应填写齐全。
“是否共同申请”栏的填写
商标为共同申请的,应在“是”栏中标示“√”;
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及有效证件号码应打印在附页上;
其他共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附送有效证件复印件,所有的申请人应在委托书上签字;
共同申请人为其他主体资格的,应提供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且在委托书上盖章(注:国外及港、澳、台,申请人可签字);
申请人为非共同申请,应在“否”栏中标示“”。
“代理组织名称”及“代理章戳”栏的填写(没有委托的不用填写)
代理组织名称的填写,应与行政章戳完全一致;
代理组织名称的填写,应与委托书填写相符;
代理组织章戳,应加盖在申请书右下脚指定位置。切记:章戳不应覆盖在申请书填写的文字上,申请书背面黑框内及商标图样,不应覆盖章戳及签字。否则,后续扫描、录入时无法辨认。
“商标种类”栏的填写,应与申报种类相符(收费标准不同)
申请商标为集体商标的,应在“集体”栏中标示“√”;
申请商标为证明商标的,应在“证明”栏中标示“√”;
申请商标为立体商标的,应在“立体”栏中标示“√”;
申请商标为指定颜色的,除在“颜色”栏中标示“√”外,还应加注其它种类;
申请商标不是集体、证明、立体商标的,应在“一般”栏中标示“√”。
“商标说明”栏的填写应与所报商标图样一致
申请商标为“人物肖像、真人照片”的,应提供粘贴该肖像的公证书原件;
申请商标图像为“电脑合成”或“申请人本人”肖像的,应在此栏声明;
申请商标为外文的,应说明该外文的中文译意,如:文字为篆体、艺术体的,应详细注明。
“类别”栏的填写
此栏只需填写“类别”,类似群组不必体现;
所填类别,应与商品服务项目相符。
“商品/服务项目”栏的填写
“商品/服务项目”应规范填写序号;
超出“商品/服务项目”范围规定的,应填加附页,且应标明附页页数;
“商品/服务项目”填写齐全后,应加盖“截止章”(注:“截止章”不应覆盖商品/服务项目);
商品/服务项目“更正”处,应在空白处加盖章戳或签字确认。
“申请人章戳、签字”栏的填写
该商标申请人为自然人,签字应与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名称和委托人相一致;
该商标为共同申请的,所有申请人签字,应与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名称相一致;
注:此栏要求,必须在“委托书”章戳、签字处体现,且申请人章戳应加盖清楚、签字应相符一致。
“商标图样”栏的要求(见申请书背面)
“商标图样”应粘贴在申请书背面规定的黑框内,所附“商标图样”不应超出10xlOcm,小于5x5cm规定,且所附商标图样不少于规定的5张数量;
申请书背面栏中粘贴的“商标图样”,应与所附商标图样一致,且应与委托书代理一栏填写相符;
“指定颜色”商标,应在申请书背面黑框内,粘贴“彩色商标图样”,应按规定提供五张彩色商标图样,一张黑白墨稿,且墨稿与彩色图样应完全一致;
“非指定颜色”商标,应在申请书背面黑框内,粘贴“黑白商标图样”,且应提供黑白分明、清晰的五张商标图样;
“商标图样”,应规范粘贴在申请书背面指定黑框内。
其它
递交的申请书件应是原件;
所附证件应是有效证件;
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应按以下顺序装订: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委托书(如果委托他人办理);
(3)主体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商标图样”应装订在申请书右上角,“指定颜色”商标,应将“彩色商标图样”与“黑白墨稿”,应背对背对外装放,以便于商标书式审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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