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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票上月忘作废怎么办?机动车发票可以隔月作废么

发布日期:2022-11-19 20:08:09 已有28834人浏览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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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票已经跨月作废,直接上报税务局就行了,机动票可跨月作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一样。现在你重新开一张正确的票给对方,然后由对方去将原来上税时的报税联换回来退给你就行了。

而且长沙市税务局是这么回复的:机动车发票作废与其他普通发票一样,并没有特殊规定。

未入帐,将所有开出联收回,与存根联、记帐联等留存联次一起作废。如果已经入帐,凭对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冲减销售收入。你在收回2月份开错旳发票的同时,在这个月,也就是3月份开─张与你2月份所开的错票一模一样的红字发票(就是负数),所开红字发票不要撕下来,留在发票本上,接着再重新给顾客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这样你在2月份的税款上就不会出现收入,公司利益没有受到损害,只是作废了一张机动车发票而已,合理合法。

机动车发票可以隔月作废么?

隔月发票开错,不能直接作废,要开具负数发票,也就是红字发票。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扩展资料: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

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发票忘记作废跨月了怎么办

红冲的发票打印歪了,忘记作废,已经跨月了,分2个情况:1、收到退回的跨月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这种是自己公司使用的,无需给购买方,打歪的红字发票也可以直接使用。2、购买方已经认证了发票,无法退回原票的,销售方开具的红冲发票打歪了,这种红冲的发票需要给一份给购买方,购买方不接受打歪的发票,因已跨月,需要开具蓝字发票(也就是正数发票)冲回,再重新开具红字发票。

跨月了发票作废有以下情况:1、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2、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

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跨月发票作废处理方法有那些?1、专用发票,根据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碰到跨月情况不予作废,只能进行红冲。如果需经税务局批准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则以红字发票应使用作为销货凭证;最后,开具正确的发票并记录在销售账户中;2、普通发票,跨月作废普通发票,需在金税托盘上开具内容相同的红字发票,然后给买方开具正确发票。

综上所述,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机动车发票作废怎么操作

;     机动车的购车发票是很重要的缴费凭证,那么如果开票出现失误,那么机动车发票作废怎么操作?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机动车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这些蓝字发票都是不能够作废的。机动车类增值税发票有红票、空白发票、电子专用蓝票三种,都是不允许作废的,只有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红字发票才允许作废。

但是可以对原蓝字的机动车发票进行冲红处理。

      冲红处理,是指若发生开票有误的情况,销售方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还应当把消费者持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蓝字发票全部联次收回,然后开具红字发票的内容与蓝字发票的内容一一对应。注意,如果需要收回发票,消费者已经办理了购置税申报,是不需要退回报税联的,如果消费者已经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那么不用退回注册登记联。

跨月发票忘记作废怎么办

您好。跨月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作冲减。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提交: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上月增值税发票忘记作废.怎么处理?

1、你这个情况,忘记作废的发票,也应该作为正常发票先如实申报交税,然后再走冲红程序。 2、冲红的适用依据是国税发〔2007〕18号文,不得擅自冲红,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的程序来办: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

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3、你公司又已误先重开了正确的蓝字发票给对方,那只能走完冲红程序就好了,不需要再重开。要注意啊:前面的发票尚未办理冲红,未处理完,哪有先重复开发票给对方的??!这种严重的错误实在太不应该!!同一业务开两份发票,甚至可以认为你其中的一份发票是虚开!这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严格来说应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税务机关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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