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问答

附加税没有申报怎么办理?错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2-12-01 06:22:02 已有28960人浏览并咨询

  • 微信:
  •  15630121999 15630121999
  • 电话: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忘记申报的,需要补充申报,但是由于是0申报,不用缴纳税费,所以不用缴纳滞纳金,但是没有及时申报,税务局可以对企业进行罚款,另外企业在纳税信用评级时,忘记申报是需要扣信用分值的,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

错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怎么办

错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怎么办 错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怎么办,纳税人次年需要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错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怎么办。 错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怎么办1 为了保证纳税人能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当然,如果纳税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还可以选择在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其结果都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条件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错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怎么办2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房贷抵个税即“个税抵扣房贷”准确的说,就是将购房人的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可以作为起税前项进行抵扣。

也就是说,每月的工资先扣去房贷利息再交税。其变化并不直接体现在还贷上,而是体现在个人实际可支配收入上。所谓的房贷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是指将房贷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 房贷抵扣个税申报方式 个税申报房贷两种申报方式分别是: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所处工作单位代为操作,单位会获取你的申报相关信息。 2、综合年度所得自行申报。自己去申报,个人房产信息比较保密。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如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有一套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的,填写本栏。无此情形的,无须填写。 如夫妻婚后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者按扣除标准100%扣除的,则购买者需填写本栏并选择“否”。另一方应当在同一月份变更相关信息、停止申报扣除。

如夫妻婚后选择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的,则夫妻双方均需填写本栏并选择“是”。 错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怎么办3 一、专项扣除可以随便填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是不能随便填写的,纳税人要按实际情形填写,虚假填写专项扣除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一)子女教育。

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怎么补报附加税

你可以去税务局填表申请补报,补报是需要缴纳罚款和滞纳金。拓展资料: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

随正税加征的税。

旧中国的附加税,名目繁多,仅国民党时期的盐税就有中央附加、地方附加、外债附加、建设专款等,附加税额苛重往往超过正税的几倍乃至二十余倍。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国民党的种种附加税,仅保留了少量的附加归地方支配,属于预算外收入,用于地方公益事业。如农业税附加、外国企业所得税附加等,附加比例都比较低。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

随正税加征的税。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以正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1)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

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2)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

这种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如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是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应纳税所得额的3%)加征的税收(即为此种附加税)。这里的地方所得税实际上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

我国现今附加税的征收,通常都有税法指明的特定目的,如增加社会福利、发展教育以及满足地方政府的财政需要等。附加税曾被广泛使用。美国对超过一定数额的收入常采用附加税的形式进行累进课征。1960年,美国的联邦所得税对全部净收入课征30%,同时对应税收入总额在2500美元以上的,加征22%的附加税。

中国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国民党政府后期,各级地方政府在各种正税上层层加征,附加税名目繁多,仅田赋附加一项即有百余种,其数额常常超过正税的几倍甚至几十倍,成为劳动人民在正税负担之外的又一沉重负担。

{dede:field name="title"/}

  通过上面的了解,我们知道了"附加税没有申报怎么办理?错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怎么办"相关知识信息,如果您对此类业务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向我们的专业顾问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标签:错过个人所得税专项抵扣申报怎么办

标题:附加税没有申报怎么办理?错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怎么办

链接:https://m.sjzzzdb.com/key/1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