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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怎么做?成品油如何勾选入库

发布日期:2022-11-26 15:43:02 已有6194人浏览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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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成品油市场是调和油市场的生存基础,公告实施后将对调和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

报道称,去年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并规定成品油经销企业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对应产出及进口的油品总量。

这意味着调和油市场存在多年的变票将异常困难。由于社会调油商多数没有生产装置,但外售成品油则需要成品油发票,由此变票应运而生,变票所产生的利润也成为调油商存在的根本。虽然近年来,国税总局加大税票管理监察力度,但变票依然有其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在公告实施后,调和油市场上或许会有少量特殊渠道流出的成品油发票,但物以稀为贵,调油商难以承受高税收带来的压力,其在油品市场发展中的作用或逐渐消失。

成品油如何勾选入库

一、正面回答成品油勾选入库的流程如下:1、进入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功能模块,选择购进数据选择;2.在数据类型选择增值税专票,如需勾选海关进口缴款书,数据类型请选择海关进口缴款书、已选择开票日期的前提下,点击查询按钮;3.选中相关发票后,点击提交按钮,然后提交就行。二、分析详情成品油是石油经过现代化的炼制加工生产出来的石油产品,广义的成品油是指经过原油生产加工而成的油品,可分为石油燃料、石油溶剂与化工原料、润滑剂、石蜡、石油沥青、石油焦6类,狭义的成品油就是日常所接触的燃油,像汽车燃油、航空燃油等。

汽油是从石油里分馏或裂化、裂解出来的具有挥发性、可燃性的烃类混合物液体,主要用作由火花点燃的内燃机的燃料,其主要包括原油分馏得到的有机化合物和各种添加剂。

三、成品油消费税主要涉税风险有哪些成品油消费税主要涉税风险包括:1、生产企业变名销售,将应税油品以非应税油品的名义销售,偷逃消费税;2、经销企业变名销售,将非应税油品以应税油品的名义开票,为下环节的虚抵提供便利;3、生产企业通过取得变名销售后的发票,进行虚假抵扣。

怎样缴纳成品油的消费税才合理

首先还是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的消费”。有人认为在国内成品油价格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对消费税征收环节进行改革,改由向企业征收为向居民个人征收,相信一定会遭到很多人的反对,认为这会造成消费者负担的进一步增加。

但是,这是一种先入为主的误读。

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至少从理论上讲,消费税征收环节的改革,对消费者来说是利好消息。目前我国成品油价格实行的是“价内税”,即成品油价格中已经包含了包括消费税在内的全部税金。公众通常认为的成品油价格偏高,是一个相当笼统的判断。事实上,剔除成品油价格所含较高的税金,中国的成品油价格比美国还要低。

成品油消费税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客观上能够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知道自己支付的高油价到底都是由哪些部分构成的。还有人认为,成品油消费税征税方式如果发生调整,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清晰明了地看到自己的钱支付了哪些费用。且与此同时,随着征税对象下移至终端消费环节,成品油生产企业部分资金将被解放出来,从而变相地降低它们的生产成本。

而长远来看,消费者似乎也会因此而受益,因为现在的成品油零售价所含的消费税也要征收增值税和城建税。但是消费税征收之后,就会避免重复征税。其次是事实上利好炼油企业。

对由于当前消费税是价内税,在企业折算增值税时,存在重复计征的现象。仍以今年上半年为例,按13%的增值税计算,石油公司半年“多”缴增值税163亿元。同时当前成品油的终端售价包涵0.8元至1元/升的消费税,间接推高了国内油价偏高的局面。

而高油价则是舆论质疑两大集团暴利的重点,所以两大集团非常愿意抛开替消费者代缴的巨额消费税这一包袱,以适当缓和近年来的舆论压力。因此消费税改革若真正实现价税分离,最大的受益方,应该是以两大集团为首的生产单位。还有价外征收成品油消费税更对产油企业有利,一是不再因为消费税而提前占用资金,二是剔除消费税可以使油价好看一些,三是避免增值税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因消费税而重复计征。再有虽然实际操作上是有难度的,但是还是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有人说毕竟任何改革都不会一帆风顺,尤其是事关成品油的改革。能管理好过于零散的终端消费就面临疑问,因为,对于他们来说,管理好油企比管理好数以万计的终端消费更为容易。所以,一旦成品油消费税终端化,在国内消费者的缴税意识不强、各个行业均存在偷税漏税现象的当前,若在征收环节不完善的监管情况下,这一改革有困难。这是实施的成品油税费改革后,成品油消费税再一次传出改革的消息。

而本次讨论的重点仍是消费税由“价内征收”转向“价外征收”,也就是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最终销售环节,实现价税分离。改革是为了使制度更加合理。有人认为从消费税征收范围来看,与其他征税商品相比,成品油的消费领域及消费方式的多样化,也注定了其改革面临的困难极大。相对于以零售为主要消费群体的烟,酒,鞭炮,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成品油最终的消费领域并不单一,不仅包括加油站零售用户,也包括批发及直销用户,因此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最终销售环节,实现价税分离的难度极大。

消费税纳税流程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

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4、批发环节在批发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仅限于卷烟,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费税。

加征11%的从价税和0.005元/支的从量税。扩展资料: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第十四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请问最新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是什么?

成品油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拓展资料: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成品油消费税是指消费者在消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等七种成品油时交纳的消费税。

成品油消费税从价还是从量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设计,汽油、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方式征收。所谓从量定额方式征收就是按照应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计算应纳税额,具体到即将实施的成品油消费税就是按照应税成品油的数量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定额税率亦称固定税率,定额税率按照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对单位数量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征税制度。

适用定额税率的征税对象一般都是具有自然属性的物体或动物。计量单位多数按照自然单位标准,可以是体积单位、重量单位、面积单位等等,也可以采用其他数量单位。例如,对人征税的计量单位为每人,对车征税的计量单位为每辆,对飞机征税的计量单位为每架等等。与定额税率相对应的是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无论数量多少,均按统一比例计算应纳税额。比例税率统一以货币数量为计量单位,适用于市场经济以价值为交换标准的征税制度,也可以称为从价定率的征收方式。例如,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就是采用25%的比例税率。

如果某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其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就是25万元(25%×100万元=25万元),其中的25%就是从价定率方式征收的比例税率,100万元就是计税数量,25万元就是应纳税额。比例税率的优点是统一标准,便于计算。缺点是受货币价值变化的影响比较大。

【拓展资料】;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方式征收,也就是采取定额税率征收,具有多方面的优越性:第一,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方式征收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消耗资源多的人多纳税,消耗资源少的人少纳税。有利于培养纳税人节约能源,珍惜资源的意识,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特别对使用汽车的纳税人,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还能发挥减少汽车行驶,缓解汽车道路压力,降低污染排放的作用,有利于节能减排。第二,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方式征收符合成品油自身特点。消费税征收方式具有灵活性,既可以从价征收,也可以从量征收,可以依据征税对象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征收方式。既可以采取对消费品制定单位税额,依据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方式,也可以采取指定比例税率,依消费品价格实行从价定率的征收方式。

一般来讲,对于供求状况不稳定、同质产品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按从价定率方式征收;对于供求基本平衡、同质产品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按从量定额方式征收,成品油就具有同质产品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特点。第三,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易于征收管理。消费税的特点之一是在生产(进口)环节一次性征收,这一环节如果漏征税款,难以在以后环节弥补。因此,管理重点是税基的管理。

税基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消费品数量,另一方面是消费品销售收入。相对来讲,对数量的监控比较直观、简单、容易实现,而对销售收入的监控则比较间接、复杂、较难监管。个别偷逃税款的纳税人易于采取压低出厂价格等方式缩小税基,从而减轻成品油消费税负担。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监控对象是成品油数量,易于征收管理。

第四,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符合国际惯例。对成品油消费税(或燃油税、矿物油税等类似税种)采取从量定额的征收方式,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如欧盟国家矿物油税、美国燃油税、日本汽油税、韩国交通税和特别消费税等,均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方式。

第五,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税收收入稳定,不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由于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计税依据是成品油的销售数量。因此,成品油消费税税源稳定,不受成品油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成品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也自然拥有了定额税率的一般性缺点。当国际能源价格上升时,成品油价格上涨,成品油消费税并不会“水涨船高”,伴随成品油价格上涨而提高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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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怎么做?成品油如何勾选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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