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营业执照后还需要办什么证件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19:49:44

其实现在很多的小公司的话也是会因为同行业之间的竞争太过于激烈的原因导致只能申请破产,那这样的情况下的话申请破产之后就会进行一定的清算工作,当然营业执照也是需要注销的。那么,营业执照申请下来后要办什么材料?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营业执照申请下来后要办什么材料 办好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开业了。还要办的手续应该是在营业执照下来一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持下列资料办理税务登记:(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护照、军官证或回乡证);(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租金发票\土地使用证明\房屋销售合同);(五)公司章程;(六)公章、法人章;分支机构还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应该记载哪些内容? (一)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是公司区别于其他公司和市场主体的标志。公司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公司名称是公司的法定名称,是确认公司权利义务归属的依据。 (二)公司住所。公司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公司住所是公司的法定住所,是确定公司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 (三)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指以货币表示的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的总和。公司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 (四)公司实收资本。公司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分期缴纳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首次出资。因此,营业执照上应当载明公司设立登记时实际已经收到的资本,即实收资本。 (五)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有明确的行业、经营项目的种类,并依法经过登记,有些还需要依法经过批准。公司营业执照载明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利于公司依法开展业务活动,有利于相对交易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公司对外发生法律关系时,由法律规定代表其法人意思表示的人。法定代表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三、营业执照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营业执照过户需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双方签署的店铺转让协议或者交割证明; (4)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那是不存在所谓过户的,因为个体户营业执照不能变更经营者的,只能让原经营者注销营业执照,新的经营者办理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也就是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那就带上新的公司章程,以及改变股东股份的协议,改变公司章程的公司决议,改变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等等文书,去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营业执照申请下来后要办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提醒您,所以当公司不想继续经营时,可以召开股东会,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注销公司,使公司的法人资格终止。公司的原股东或个体工商户业主切不可直接将营业执照借给他或转让给他人。

办完营业执照后办什么手续

法律主观:刻制公章、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开立银行账户、划转注册资金。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15块证。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是十几块的工本费,基本上是即时办理就能即时拿到税务登记证。个体户一般缴纳的是定额税,国税和地税都是定额税。个体户的定额税征订的标准有很多,不仅仅是经营项目,也不仅仅是店面的面积,他是一个综合计算的结果。具体税额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店铺所在路段,以及经营规模、经营项目、店铺的租金而定。各地的情况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营业执照办完了下一步该办什么手续?

法律主观:营业执照办完了之后下一步办理的手续包括:核定企业应纳税种、税目;凭营业执照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刻制防伪印章;开公司基本户等。《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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