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2-02 12:46:37

食品经营模式不同,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需要的材料不。

从事餐饮服务的,需要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从事人员健康证等材料。

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食品经营模式不同,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需要的材料不同,例如申请从事食品餐饮服务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4)餐饮服务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7)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8)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情况说明和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9)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二)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卫生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规定

法律主观:关于食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老百姓关心话题,因为经常会有在社会中出现食品问题的报道。因此我国为了更好确保大家吃的放心,只要对外营业的食品单位都需要有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书证明是合法健康的。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3、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文件5、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6、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7、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8、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9、主体业态中存在网络经营的,申请人应提交网站截图三、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1、向市行政审批局提交开办申请及其他材料,由市行政审批局进行材料审查,2、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开受理通知书;3、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补正材料)通知书。市行政审批局进行材料和现场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批准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希望上文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材料以及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等。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需要以下流程:

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现场核查;

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依法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大型及以上饭店、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从事团体膳食外卖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4)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6)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安装符合要求的油水分离器;

(7)各类饭店、饮品店(包括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具有保证公共场所卫生的规章制度,保持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卫生间具有独立排风系统,符合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

由申请者签署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1份。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可见)、操作流程等文件。

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

员工身份证双面复印、健康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核对原件)。

以上就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手续,今天智硕小编的分享就到这里啦,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关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手续的,欢迎您随时联系上海智硕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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