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食品获得许可证的条件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0-26 02:15:11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要具备以下条件:1、有营业执照;2、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5、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6、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能保障人体健康的要求;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现场核查;3、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综上所述,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根据相关办法的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包括:符合卫生条件;具有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制度;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处理和加工、销售、贮存的场所。 2、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效期是多久 1、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五年。在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依法取得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如果需要续期的,还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办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具备合法的生产场所和设施:生产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安全措施,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

具备合格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够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和质量稳定。

具备合格的生产人员:生产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素质和技能,能够保证产品的卫生安全和质量稳定。

具备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应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计划、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方面,以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和质量稳定。

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检测设备: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检测设备,能够对产品进行全面、科学的检测和分析,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和质量稳定。

具备合格的产品标识和包装:产品标识和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够清晰、准确地标识产品信息,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和质量稳定。

具备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应具备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并能够全面、有效地履行生产过程中的各项责任。

以上是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还需根据不同的食品类别和生产规模进行细化。

同时,还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四)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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