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材料准备齐后,去公司所属行政区办事大厅约号办理,办理成功会有受理回执单,一切以回执单为准,十个工作日后带上受理回执单去领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其中,需要核查场地的,等相关人员核查后,会现场出具《现场验收核查意见》,这份核查意见书由工作人员带回和之前的材料汇总,然后才能开始算十个工作日的第一天。深圳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准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材料
(一)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经营场地面积小于50_的餐饮店所需材料及要求: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场地使用证明或者租赁合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要求法人必须到现场
经营场地面积大于50_的餐饮店所需材料及要求: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场地使用证明或者租赁合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场所设计图纸
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食品经营单位现场验收申请表
(二)网销及门店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场地使用证明或者租赁合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单位现场验收申请表
去办事大厅交材料,领受理回执单
材料准备齐后,去公司所属行政区办事大厅约号办理,办理成功会有受理回执单,一切以回执单为准,十个工作日后带上受理回执单去领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其中,需要核查场地的,等相关人员核查后,会现场出具《现场验收核查意见》,这份核查意见书由工作人员带回和之前的材料汇总,然后才能开始算十个工作日的第一天。
十个工作日后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其它相关资料。
注册公司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将营业执照办理下来。没有营业执照,就不能开设银行基本账户,更不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办营业执照的时候,需要提交法律规定的材料,在审核无误之后,才能办理通过。注册公司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将营业执照办理下来。没有营业执照,就不能开设银行基本账户,更不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办营业执照的时候,需要提交法律规定的材料,在审核无误之后,才能办理通过。那么,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要做怎样的程序?注意事项又有哪些?下面一起来深入了解一下吧! 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一般公司注册,在办营业执照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住所使用证明。这些材料都是注册公司和办理营业执照必备的,其中,公司章程应载明公司名称、出资比例、经营范围等内容。如果是委托办理的,还需要有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在准备材料的时候,需要填写的,一定要填写正确。如果不知道怎么填写,可以咨询工商局,或者咨询客服。特殊的公司注册,办理营业执照时还需要提供特定的材料。比如说需要审批的,要有审批文件证明;外资公司的,需要提供公证和认证的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及中文翻译件等;涉及进出口业务的,需要提供企业进出口产品清单。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资料准备齐全后,办理的流程就很简单了。只需要将材料提交到对应的部门,等待审批,审批通过后就可以领取营业执照。领取的方式,可以有两种:一种是到工商局现场领取,另一种是在提交材料的时候,选择邮寄的方式。三、注意事项在办营业执照的时候,为了省麻烦,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注意的。第一,是公司名称的审核。在提交审核前,可以先到官网进行免费的名称查询,显示结果为“可以注册”的,就可以用来申请,否则就换一个名称。避免名称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出现。第二,是注册地址的问题。如果没有实际的办公地址,就可以选择挂靠的方式;挂靠有免费的,也有收费的,建议是使用收费的挂靠地址,因为这样在日后的经营中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风险。第三,是经营范围的填写。不知道怎么填写,可以参考同行,也可以咨询客服。有了营业执照,公司才能正常经营,因此在办理的时候,对于“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以及办理流程和相关的注意事项,是要十分注意的。 个体户营业执照在工商局办理。 对于个体户申请营业执照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办理。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15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即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 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15630121999添加微信尽享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