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办完后下一步办什么手续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1:08:42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特行科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这个证需要2个工作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都需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须在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深圳的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合为一张。

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可以在原来办理验资时的那个银行的同一网点去办理,基本户账号沿用验资户账号,也可选择其他银行网点办理。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扩展资料

营业执照变更程序

变更营业期限、股东名称所需要材料:

填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填写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股东会决议或决定。

营业执照注销程序

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允许注销意见书,这时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在规定时限内,无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给你办理注销手续的。

具体步骤:

⒈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⒉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⒊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⒋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拿到营业执照后需要办理什么流程

拿到营业执照后需要办理流程如下:1、刻章印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2、去银行开户;3、去国税报道;4、去地税报道;5、国地税签署三方委托扣款协议(扣税用);6、涉及到审批类的经营项目提交申请;7、申请发票,购买税控机;8、正常营业;9、纳税申报。

如新公司需领取增值税发票的还应准备以下材料1、一份经营场所的租房合同复印件;2、一份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3、一份租金发票复印件一份。

(如企业投资人,在自有房产内办公的法人或者股东自有产权内办公),只需要提供自有房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就可以;4、财务人员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一份;5、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企业法人照片一张;7、另需企业购买发票人员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办理发票准购证件。

(按照国家税务登记规定,公司必须在工商营业执照打印之日起,三十天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经过税务机关审定,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放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第一款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在依法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个体工商户享有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办好营业执照以后还需要办什么

办理营业执照后还需要办理如下:1、刻章等事项公司章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办理银行基本户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

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都可以通过这个账户来办理。

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

记账报税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缴纳社保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

之后,社保的相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除。

申请税控及发票如果企业要开发票,需要申办税控器,参加税控使用培训,核定申请发票。

完成申请后,企业就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了。

营业执照要的手续有:1、确定好营业地址、注册资本、公司名称之后先去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名称核准登记;2、名称核准登记通过后,申请注册登记;3、携带办理注册登记人的身份证和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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