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餐饮店营业执照办理程序如下:1、先到工商局注册店名,拿到工商局根据个体户核准字号名称,到指定的卫生机构办理健康证,再到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严格的,要办理卫生许可证;2、然后带上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再回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3、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到当地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4、如果店还产生油烟的,那么还要到环保局、消防队备案。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餐饮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法律主观:我们的生活无非就是衣食住行,而食是现在越来越多人关注的,因此开一家好的餐饮店的也越来越多了。一、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一)名称预登记1、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2、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三)环境评估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四)消防电检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五)工商局审批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六)税务登记证办理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二、办理营业执照的费用办营业执照是需要费用的。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规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收费标准如下:(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因此,如果领取营业执照一个正本和一个副本的话,二十多元就可以搞定。三、营业执照挂失流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丢失、补办需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办理程序是:首先要登报声明作废→再提交申请→补领证照应提交的文件企业/公司应提交的文件(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情况;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权限。(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综上所述,餐饮行业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审批、通过环境测评取得排污许可证等证照,同时还要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
法律客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餐饮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流程餐饮公司办理流程是: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向经营所在地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行政经营审批,并取得审批材料;3、携带前述相关材料,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4、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第二十二条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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