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2-02 01:16:26

法律主观:食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具体如下: 1、预包装食品销售; 2、散装食品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

法律客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在办理的时候,这个是需要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进行变更的,在申请办理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向政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窗口接件之后就会对这个材料进行核查,申请材料出现了问题需要现场更正,而材料合格,那么予以受理并且出具受理通知书。

在受到受理材料之后,申请人需要去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申请的时候,需要将相应的资料给准备好,涉及变更事项的相关资料也需要准备好,变更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那么是需要去现场核查的,在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注意变更的实际情况,毕竟变更的实际情况不同,办理的手续也会出现差异。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食品经营许可证加项目怎样操作

食品经营许可证加项目的手续:1、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需要前往所属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变更,向窗口提出申请,并且递交相关材料,等审核通过后,将予以受理并且出具受理通知书;2、在指定日期前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意,变更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涉及到现场审核。

食品经营许可证续期的办理具体如下:1、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2、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3、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4、申请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5、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6、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食品经营许可证加项目的手续,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需要前往所属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变更,向窗口提出申请,并且递交相关材料,等审核通过后,将予以受理并且出具受理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5年。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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