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桥西食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1-24 04:58:09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自建房产的,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的,提交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或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多家企业使用同一门牌号的经营场所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建筑物为平面图的地址分割方位图示;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6.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非负责人的,另需提供雇工合同复印件1份);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份,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等,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8.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企业提交2人,个体提交1人)。

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还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明;9.与食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和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食品经营设备和工具包括紫外灯、更衣设备、盥洗设备、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气物的设备和工具。

运输和装卸设备。

网络销售食品的,应当注明电话销售网络和网址。

空间平面布局图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空间平面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10.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流程如下:1、先向县级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提交相关材料;2、再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并可以进行现场核查;3、最后符合条件的,发给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1、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流程如下:(1)先向县级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提交相关材料;(2)再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并可以进行现场核查;(3)最后符合条件的,发给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几年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五年。

且有效期如下:1、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2、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第一步,准备所需材料1.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补充说明: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请人签字”处签字的,指定(委托)人应当在指定委托书的“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处详细注明。

第二步,提交申请材料1.相关部门受理之后,会在二十日之内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审批决定

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五日之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

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市场监管局会告知所缺材料,按照要求补齐材料即可再次申请。

第三步,资料、现场审核和审批1.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市场监管局指派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核

第四步,领证1.市场监管局审批通过之后,会在十日之内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单位在查询审批通过之后,或者接到审批结果通知之后,即可到发证窗口领证。

对于通知未通过审批的单位,可以在内部整改之后,重新再次申请

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https://www.91kaiye.cn/sp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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