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食品流通许可证怎么办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可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第三步: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凭通知或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场所未作变更的,可以不再提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国务院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先照后证。
己废止,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应不再办理发放新证。2015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决定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具体去哪个部门办理呢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单位:由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和办理。 从2014年3月1日开始,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再由工商部门负责发放,而由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和管理。 办理程序: 1、从业人员要到当地的卫生防疫部门抽血化验办理个人健康证,7天左右,费用100元左右,如果是小型的超市商店,负责人办一个就可以了,如果是大型的最好主要的骨干都要办理。 2、确定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房东签订租房协议(自有住房提供房产证),留下房产证的复印件。
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工商部门审核一个名称,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经营者持身份证复印件、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除了上面三项外还会要求提供下面思四项材料: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最好都是经营者本人,大型企业可以分开设置。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卫生间平面分布图,一般含有消毒池一个,清洗池两个,消毒柜一个。 食品经营者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这二项内容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经营者复制后打印出来就行)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是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是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是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食品流通许可证怎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手续:1、经营者填写申请书,到各许可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1)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工商部门审核一个名称,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3)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6)食品经营者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各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3、受理人员负责接收申请人提出的许可证申请,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签署受理意见;4、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向经营者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发证人员在发证时,应当审查领取人的相应通知书及身份证明,核对无误后发放并签字。
规定录入食品流通许可管理系统的许可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条件:1、是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是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是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是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综上所述,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手续,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工商部门审核一个名称,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各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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