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营业执照注销办理流程
注销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
根据相关的规定,个体户营业执照想要注销的,首先需要进行实名认证,没有实名认证是无法开始注销流程的;
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工商所,提交资料:
(1)提交《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2)委托代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3)带着执照去所在辖区的国税局大厅,查询是否有应交税款没有缴清,有些需要找管辖内的专管员核实或签字,拿到完税凭证;
(4)带着税务凭证发票;
进行税盘注销。需要携带税盘、身份证、公章等材料,去国税大厅进行税盘的注销;
携带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还有营业执照、公章等材料,并填写注销申请,向国税申请注销,交纳当月的增值税及地税附加;
在拿到国税注销的回单后,携带营业执照和公章去申请地税注销,交纳当月的增值税及地税附加。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注销注销营业执照按以下流程办理:
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
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办理注销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一的,不需要开清税证明。如果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一,需要开具证明。该证明在国税或地税开具。
手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办理地点为辖区工商所。部分省市已经统一安排至行政服务中心。建议出门前拨打12315询问一下具体地址。
那么,工商营业执照如何变更:
召开股东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
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要缴纳变更登记费用);
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到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如何注销自己的营业执照”的相关法律知识了。注销营业执照需要将所需的手续准备齐全,到颁证机关办理即可。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江西省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法律主观:一般 注销营业执照 的具体步骤: (一)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 税务登记证 ,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三)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四)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二、 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注销营业执照,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备案登记 自注销(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 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领取《公司备案通知书》; 清算组成员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1、 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托代理人 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决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股东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 通知债权人 ,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注销税务登记及其他清算工作(略) (三)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组 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 公司注销登记 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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