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香洲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法律主观:办理个体户的营业执照的具体流程:1、申请名称预先登记时,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等其他文件。2、申请正式登记时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3、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珠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1.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2.直接到登记机关的登记场所; 3.由市场服务管理部门代办。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来京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还应提交《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下岗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提交《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或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可免交登记费。 三、收费标准: 1.设立登记注册费20元。 2.变更登记注册费10元。 3.补发执照正本工本费10元,副本工本费3元。 4.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3元。 5.换照登记注册费20元。 6.个体工商户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但涉及打印新营业执照的,收取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3元。 四、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珠海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法律主观: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注册登陆政务服务平台;2、进入营业执照办理板块,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3、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4、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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