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进口食品许可证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2-06 00:46:28

进口食品需要具有的资质,进出口权,海关注册登记,商检备案,食品收货人备案。

进口食品需要的证件,原产地证,卫生证或者自由销售证明或者植检证,厂家质检报告或者第三方检测报告,营养成分分析报告,生产日期、保质期证明,标签彩色照片和翻译件。

进口食品涉及到的问题,产品配料是否符合我国标准,产品是否有我国国标,产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是否合规,产品是否准入。

食品进口基本流程:1、食品进口国外必须提供原产地证和卫生许可证,生产日期证明2、食品进口国外出口时候制作的发票箱单,必须提供3、食品进口所需所有资料:生产日期,原产地证,植检证,发票箱单,提单,销售合同,报关报检委托书,适用标准声明,承诺书4、食品进口设计标签(该步骤可以提前操作,把货物成分、生产日期等信息提供给我们即可)5、凭提单去换提货单,然后准备提货6、凭原产地证、卫生证、发票箱单、报关报检委托书等资料,报进境备案。

报一般贸易进口,海关查验、审价等,确定价格在合理范围内,货物与申报内容一致8、货代公司通知贵司交税,完税后,海关放行,告知仓库,仓库放行9、之后由货代公司安排车队运送货物,或者由贵司安排车队来货代公司仓库提货,听客户指令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七)、(九)、(十一)、(十二)项、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进口食品需要哪些手续

进口食品需要的手续有:1、食品进口许可证: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所有进口食品都需要获得食品进口许可证,这是进口食品的基本手续。

食品进口许可证的申请需要向中国国家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查和批准。

产地证明:进口食品需要提供产地证明,证明该食品原产于哪个国家或地区。

产地证明需要由当地相关部门颁发,并需要在中国境内经过相关认证机构认证。

检验检疫证书:进口食品需要提供检验检疫证书,证明该食品符合中国相关的检验检疫标准。

进口食品需要在中国境内的海关进行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后才能放。

原产地标识:进口食品需要标明其原产地。

标识的内容包括产品的产地、生产厂商和相关信息。

标签和说明书:进口食品需要标注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包括产品名称、成分、保质期、使用方法等信息。

标签和说明书需要符合中国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进口食品需要手续的原因有:1、保障食品安全:进口食品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国家的经济利益,为了保障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国家对进口食品实施了严格的管理和监管制度,对进口食品进行检验、检疫、认证等多个环节的监管,以确保进口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维护国内市场秩序:为了维护国内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国家对进口食品实行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包括配额限制、进口许可、关税、检验检疫等多个方面的管理措施,以避免过度进口和倾销现象的出现,保证进口食品的安全质量和正常经营秩序。

调节国际贸易:国际贸易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口食品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调节国际贸易,保持贸易平衡,国家对进口食品实行一定的管理制度,包括关税、检验检疫等多个方面的管理措施,以避免过度进口和倾销现象的出现,保证国内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进口食品需要手续主要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国内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调节国际贸易,保证进口食品的安全质量和正常经营秩序,促进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

进口食品怎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我是做食品进口代理清关报关的,希望以下回答可以帮到你。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区县分局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新设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设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不申请字号名称的,可免交)。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

①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②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③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平面图》上用红色水笔勾勒出“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和储存的场所”。

(4)填写经营场所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没有门牌号、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1)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

A.企业法人的负责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C.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D.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长

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

②新设企业还须提交负责人任命书(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交)。

A.企业法人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B.合伙企业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全体合伙人的委派书

C.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成员大会关于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的选举决议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负责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

②申请人还须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负责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④食品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应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该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货、销售流程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经营企业和许可项目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贮、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等,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2)不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可将上述制度合并,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补充说明:

(1)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请人签字”处签字的,指定(委托)人应当在指定委托书的“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处详细注明。

(2)关于许可申请人

①已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②新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

③企业新设分支机构申请的,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④已设或新设个体工商户申请的,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⑤不得作为许可申请人的情形:

A.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B.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申请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新设企业)、营业执照(已设企业)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收取该复印件,并将原件归还申请人。

󦘖

添加微信尽享优惠

15630121999

添加微信
版权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Email:report_xhlks@foxmail.com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分类栏目

微信号复制成功

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号,添加朋友,粘贴微信号,搜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