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办理营业执照公司地址
办营业执照去当地工商局办理。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营业执照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四条 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办理营业执照中经营场所要怎么填写呢办理公司设立登记需要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按所提供的使用证明上的地址进行填写,按市、县(区)、街道、门牌号的顺序填写。
不同的省市对于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要求略有差异,可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办理。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提交方式基本如下:
使用自有场所的,提交房屋或者土地权属证明;
使用非自有场所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及房屋或者土地权属证明。
尚未取得权属证明的,可提交房屋购买合同、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房屋竣工验收、规划建设许可等其中一种证明文件;无法提交上述证明的,可提交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合法使用证明。
扩展资料
企业住所是指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企业经营场所是指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
企业只能有一个住所,但可以设多个经营场所,并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相适应。
业主将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应当征得本栋建筑物内其他业主同意。
没有办公实体的企业可以使用所托管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者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公司地址变更在哪办理,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公司地址变更是公司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的管理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办理程序
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变更税务登记证;
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交材料
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修改过的公司章程(包括修正案);
(5)新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它有关文件。(注: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上述变更材料后,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企业迁移通知书》(注: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报材料:
(1)代码变更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明;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各部门批复复印件;
(4)原代码证书正本、副本,代码证IC卡。
办理时限:换证3个工作日。
变更税务登记证
申报材料:
(1)原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正、副本);
(2)加盖公章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
(3)营业执照/注册证/登记证/其他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5)注册地/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明(门牌号有变更的须提供公安局新编门牌号证明)、租赁合同(涉及转租的需提供转租协议)原件。
(6)《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式3份)。
扩展资料:
基本要求
《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变更的事项类型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变更提交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涉及股权转让和交换的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需要新旧股东签字。
(5)变更后股东为夫妻的,需要补签夫妻财产分割证明。
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新法人签名、盖章)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新法人签名、盖章)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签字、盖章
股东会决议签字、盖章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登记审核表
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参考资料:公司变更-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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