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蜂养殖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养殖许可证办理如下:1、带上经营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部门申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领到工商部门出具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要交回工商部门的。
带上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到辖区的畜牧局申办《动物防疫合格证》;4、拿到动物防疫合格证后,带上动物防疫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部门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办理养殖场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1、带上经营场所的房产证、照片、经营者身份证,到工商部门申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领到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要交回工商部门的;3、带上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动物防疫合格证。
养殖证是国家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一种证件。
凡是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要办理养殖许可证,这个首先自己应当要有养殖设施用地的证明,然后自己要有畜牧局的相应动物检查证,然后就是直接到工商部门去进行核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实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
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
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
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场(厂)址、动物(动物产品)种类等事项。
第二十六条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情况,决定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养殖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法律分析:1、首先要到当地的畜牧局或者农业局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当地应该都有详细规定,地区不同,具体步骤不同;
国土部门进行土地使用申报,以及涉及其他新建建筑的审批;
国土部门批复的文件,再递交畜牧局;
畜牧局联合国土部门,环保部,防疫部门等一起实地考察审批;
最后一步,考察通过即下发养殖证,不通过则再次进行审批申报。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养殖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养殖场营业执照的办理如下:1、准备办理所需要的资料:(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2)如果是租的门面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3)如果经营场是住宅需要提供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证明;(4)携带申请登记的申请书;(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2、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3、再到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办行业代码证,在质检局;4、拿到税务登记证后申请发票;5、缴纳相关的费用,等待通知;6、得到通知之后去办理地点领取即可。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六条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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