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营业执照过期办理流程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到期更换流程如下:1、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2、提供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3、提供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4、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1、《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4、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照片各一张;5、小餐饮、食品经营场所布局图。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是否可以变更法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可以变更法人。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第八十四条 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食品检验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餐饮许可证到期换证流程餐饮许可证到期换证流程: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3、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4、变更单位名称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5、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提交变更后的有效证明材料(转让协议、企业任命文件、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等)及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6、变更单位地址门牌号码的,应提交地址门牌号变更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原卫生许可档案缺失或逾期失效的其他资料。
由监督员依据卫生许可证发证登记,对证件将要到期的单位进行电话通知,告知其验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法律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在《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书面提出延续申请。
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五年,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
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也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办理流程: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或原发证的工商管理、门所在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递交有关材料。
受理
各区县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审核
受理后,各区县分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审批
各区县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换证
作出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向申请人重新发放《食品流通服务许可证》。
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理食品许可证需注意的方面:
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食品经营许可被注销的,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十条
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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