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1-21 11:48:17
在所在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即可。
依据《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小餐饮应当取得所在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小餐饮登记证。鼓励小餐饮通过不断提升标准,达到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登记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登记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扩展资料:
小餐饮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小餐饮登记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登记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小餐饮登记申请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小餐饮登记证遗失的,应于遗失后持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刊登的遗失公告材料,向原登记部门申请补发。登记证损毁的,凭损毁的原证,向原登记部门申请补发。补发小餐饮登记证,登记证号不变。
参考资料来源:黄烨市政府-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廊坊文安办理食品经营证在哪里文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
根据百度地图查询得知:河北廊坊文安食品经营证可以在廊坊文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办理,其具体地址在人和路与康利街交叉口西北100米文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区分局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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