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伙公司办理营业执照
准备相关资料证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伙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即可。
两个人合伙开店办营业执照的步骤如下:首先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咨询,签出准备相关的资料,递交申请书并办理手续,缴纳费用,然后提供相关的证明和有用资料,选出企业的各个职务,以文件的形式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确保合伙人同意合同,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即可。
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条件是需要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要有书面合伙协议,保证出资以及经营场所,满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条件。
合伙营业执照怎么办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注册登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3、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发照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两人要商定谁是企业负责人(即法人代表),明确两个人的职责划分及收益分配办法等全责,明确企业性质是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两人签订合伙协议。
租好店面,到工商管理部门去核定企业名称,申领营业执照。
申办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公司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人,就是两人商定的企业负责人(法人),另三.一个人只能是合伙人四.申请公司制企业,需要提前拟定公司章程,在章程中明确合伙人姓名,这个章程在工商部门备案五.申办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经营者姓名只能有,就是企业法人。
合伙人只能在两个人的合伙协议中载明。
领回营业执照后,要拿着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手续。
接下来开门营业,依法经营。
所需材料包括: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在工商窗口领取空表)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在工商窗口领取空表)3、合伙协议4、企业场所证明(复印件)5、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7、出资权属证明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确定公司名字,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审核;七、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确认公司的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向工商部门官网上提交材料;提交的资料通过审核后,申请人携带法人、合伙人、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及副本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办理合伙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法律主观:办理营业执照是需要资料的,那么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有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5、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7、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8、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10、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作出核准决定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到拟设企业所在地工商分局办理。
法律客观: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10、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需要注意的是,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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