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业执照网上申请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8:45:46

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为:

使用浏览器打开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开办企业一窗通。

进入开办企业一窗通页面,点击立即申请。注意,首次使用必须完成实名登录。

选择企业类型后点击申请公司名称,等待系统后台核准。

公司名称核准成功后,按照步骤分别填写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经营信息、股东信息、成员信息、附加信息和多证合一信息,点击提交审批。

审批通过后,申请邮政寄递服务,领取营业执照,完成办理。

申请营业执照流程为:

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提交资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申请材料。

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条件:

有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和章程;

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营业执照遗失补办流程是: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在5-1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

法律分析:第一步申请人注册申请人首次办理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业务时应当通过互联网在商事登记机关的门户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真实、准确的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之后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身份确认,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与数字证书发证机构联网验证个人身份的真实性,并完成用户身份确认。

第二步申请人网上申请申请人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后,选择拟办理的业务类型,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章程、股东决议、任免文件等电子资料,之后,申请人及相关签字人使用数字证书,对电子申请材料进行电子签名。

申请人及相关签字人可以远程或异地完成上述操作。

第三步受理、审核、决定商事登记机关签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如果材料齐全,应当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四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网上如何申请营业执照商事登记机关完成核准登记工作后,会通过网上或以短信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可在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复制件或电子登记通知书,申请人也可免费向商事登记机关申领纸质营业执照或纸质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存储电子档案网上如何申请营业执照完成所有工作后,商事登记机关将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保存商事登记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为:

使用浏览器打开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开办企业一窗通。

进入开办企业一窗通页面,点击立即申请。注意,首次使用必须完成实名登录。

选择企业类型后点击申请公司名称,等待系统后台核准。

公司名称核准成功后,按照步骤分别填写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经营信息、股东信息、成员信息、附加信息和多证合一信息,点击提交审批。

审批通过后,申请邮政寄递服务,领取营业执照,完成办理。

申请营业执照材料如下: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监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照片;

公司注册登记住所证明;

公司章程;

股东会决议;

股东与监事签署的《企业承诺告知书》;

工商注册登记申请表格;

特殊行业需提交行业审批许可证;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其它所需材料。

办理营业执照前事项:

在正式办理营业营业执照之前,需先进行公司名称查询(公司注册名称查询核准),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租赁办公室,并作为公司注册地址之用。需提供办公地址的租赁协议与房产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二十二条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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