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连锁超市公司营业执照
办理超市营业执照手续如下:
带上身份证、房产证、租房合同的复印件去当地工商部门先预先核准名称(确定店名);
去卫生监督部门为店主和员工办理健康证;
带上身份证、房产证、租房合同、健康证的复印件和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去当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根据《食品安全法》,卖食品需要办这个证);
如果卖烟,需要带上身份证、房产证、租房合同、健康证的复印件和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去当地烟草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带上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批准函、证件照、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租房合同的复印件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只要材料齐全且符合工商部门的要求,一般一周时间就能拿到营业执照。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虚孝启和复印件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再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去当地县区级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的话,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去质监局办理即可。
营业执照是什么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开超市怎么办营业执照开个小超市营业执照的办理方法如下:1、选定注册类型;2、准备注册地址,要有一个工商局认可的营业地址;3、取名字,核名,确定营业范围,取得工商局的名称核准通知书;4、刻章,包括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章、股东章;5、办理并取得前置审批事项批文;6、预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7、办理后置审批事项批文;8、税务报到;9、开立银行账户;(10)办理税务、社保三方扣款协议。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1、法人、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开个小超市营业执照的办理方法如下:1、选定注册类型;2、准备注册地址,要有一个工商局认可的营业地址;3、取名字,核名,确定营业范围,取得工商局的名称核准通知书;4、刻章,包括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章、股东章;5、办理并取得前置审批事项批文;6、预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7、办理后置审批事项批文;8、税务报到;9、开立银行账户;(10)办理税务、社保三方扣款协议。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1、法人、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开几家连锁店超市,是需要办理什么营业执照开连锁超市,需要确定一家公司作为总公司,其余作为分公司。办营业执照时先办理总公司营业执照,再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
办理总公司营业执照流程:
第一步,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可到工商部门办证窗口办理,也可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务服务网上自主申请。
第二步,携带相关资料到工商部门办证窗口进行注册登记,也可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务服务网上自主申请。
办理总公司所需材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住所使用证明。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办理分公司所需材料:
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可在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也可在工商部门办证窗口打印)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职信息即可)。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扩展资料:
《公司法》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公司登记
添加微信尽享优惠
156301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