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格林食品生产许可证
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如下: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3、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4、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述材料需要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递交。申请人应当保证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注意,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有有效期的,申请人如果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四)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1、企业必须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必须要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3、企业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4、必须要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5、必须要有厂房需要具有相应的功能布局,并符合国家的相应要求。
设备需要符合产品的工艺流程,能够将产品生产出来即可。
有些产品对自动化包装灌装等方面有要求。
具备细则和标准要求的出厂检验设备并检定;6、必须要有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7、必须要有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8、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
申请人在相关政务系统中填报申请资料;2、受理。
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3、审核。
受理后,由许可审查中心人员上门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4、审批。
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5、发证。
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全网公示许可信息。
综上所述,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具有多样性、复杂性、长期性的特点,多数生产经营条件简陋,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小作坊需要办理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什么?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的资料如下:1、申请者应当具有企业组织形式;2、申报的食品品种应属于食品生产许可的范围(注:食品添加剂、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酒精、白酒等食品在省食药局申办),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3、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4、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5、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6、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7、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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