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网络教育营业执照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3:01:07

教育机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应该到教育部门办理许可。

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

审批机关验证。

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

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纳税比率

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教育费附加税: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税收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申请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筹设培训机构在筹设期间不准招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办学许可证

教育类的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应该到教育部门办理许可证。

首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 然后审批机关验证,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

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如下: 1、在注册公司之前,首先需要做好以下准备:设想公司的名称;准备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确定公司的注册地址,并准备租房合同,产权证复印件等材料;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确定股东的认缴注册资本总额; 2、做好以上准备之后就可以带上材料,先去办理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 3、提交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 4、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网络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一、网上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

首先办理个人U盾或数字证书;

用个人U盾或数字证书登录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填写好相应的申请信息,并核对;

提交申请;

下载PDF签名;

审核结果出来后,就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大厅相应办理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还需要公司的股东设立公司章程,如果你不会写公司的章程,那么就可以参考网上的,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的网上下载,然后在自行进行修改成自己公司的章程。

还别忘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到银行开对公账户

还需要自己去刻章,一般都刻 

办理营业执照之前,首先要准备相关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章,财务章和公章。

法律依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

添加微信尽享优惠

15630121999

添加微信
版权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Email:report_xhlks@foxmail.com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分类栏目

微信号复制成功

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号,添加朋友,粘贴微信号,搜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