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17:33:02

餐饮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如下:1、凭个人身份证到工商分局申请领取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一式二份及其他有关表格;2、按要求逐项填写申请表及需要填报的有关表格,到户口所在的管理区加意见,并根据所填报的经营项目到有关部门审批或办理有关许可证;3、将填好的申请表及有关表格,个人身份证及已办好的许可证交回工商分局个体私营经济股审查;4、市内外镇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到原籍工商分局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及有关表格,填好后到原籍管理区及原籍工商分局签署意见;5、市外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暂住证;6、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登记的,将原因向申请人说明。

营业执照由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领取。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六条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

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餐饮行业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在办理餐饮公司营业执照之前,先到辖区内的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所申领排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拿到以上这两个证后,就可以凭这两个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明、身份证,去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了。接下来中投世纪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餐饮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希望对要做餐饮业的朋友有帮助。 餐饮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营业执照办理:   1、到区工商局办理名称预登记(部分区县可以通过网上名称申请)。   2、名称核准后,领取企业登记申请书。   3、办理卫生许可证   所需资料:   (1)从业人员健康证;   (2)店面方位图、平面图;   (3)租房合同;   (4)法人身份证。   4、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所需资料:   (1)经营场所房产证明;   (2)方位图。   5、3和4项审批合格后,在工商申请书特交位置加盖各自的审批章。   6、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所需资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会决议书;   (3)公司章程(若为分公司则需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刻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所需资料:   (1)法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 3代码证书(区县技术监督局):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现金 4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有转帐支票及现金支票)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章;   (4)法人章;   (5)公章;   (6)代码证书复印件;   (7)现金(存款开户用)。 5税务登记证(区县地税局)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代码证书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合同(贴印花税后)复印件;   (6)公司章程复印件;   (7)公章;   (8)财务章;   (9)现金;   (10)地税局填表。 6办保险证(审工资用,区县社保中心)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填表(需要填银行帐号及行号);   (5)入保险人名单(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是否本市,是城镇或农村)。 7审工资(买工资本及工资台帐)、(每月10号、25号追加工资,节假日顺延)   所需资料:   (1)工资本;   (2)营业执照副本;   (3)代码证书;   (4)税务登记证;   (5)保险证。 注意事项   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申请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的,应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请帮手、带学徒的,应当报送与帮手、学徒分别签订的合同书。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还应出具保险凭证。"

餐饮店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餐饮店营业执照办理程序如下:1、先到工商局注册店名,拿到工商局根据个体户核准字号名称,到指定的卫生机构办理健康证,再到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严格的,要办理卫生许可证;2、然后带上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再回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3、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到当地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4、如果店还产生油烟的,那么还要到环保局、消防队备案。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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