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网上办理营业执照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8:06:42

在当地的政务服务网找到“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并登录系统;

在平台中,将个人信息予以录入,信息验证成功后完成注册;

申报企业名称,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字号和行业完毕后点击“名称查重”;

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完成注册,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

怎么网上申请个人营业执照

在当地的政务服务网找到“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注册新用户,并登录系统。

在平台中,注册帐号、个人用户录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信息验证成功后完成注

企业名称申报: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后进行名称申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住所、类型,填写字号和行业完毕后点击“名称查重”。

申请登记:填写预审通过的企业名称和通知书文号,进入申报界面,在系统录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在工商局官网进行执照注册申请。  5、设立登记程序完成,电子营业执照会即时生成并存储于电子营业执照库。在手机中装载有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的智能移动终端进行领取、下载和使用即可。

个人营业执照在网上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后,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并存储于电子营业执照库。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手机等装载有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的智能移动终端进行领取、下载和使用。

电子营业执照的下载、使用,采用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在确认持照人身份和市场主体身份之间关系时,持照人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或需对持照人进行基于个人身份等真实信息的认证或登记。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后首次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以及办理变更登记后重新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应由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下称法定代表人)领取和下载。

合伙企业有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应当协商决定由一名执行事务合伙人领取和下载合伙企业电子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后,可自行或授权其他证照管理人员保管、持有、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市场主体对其电子营业执照的管理和授权使用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等负责。

市场主体办理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变更登记的,原下载至移动终端的电子营业执照需重新下载。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的,原法定代表人下载的电子营业执照将无法继续使用,新任法定代表人需要重新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载有电子营业执照的移动终端丢失或损坏的,法定代表人可使用其他移动终端重新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原移动终端存储的电子营业执照将无法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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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执照网上注册怎么办理

在当地的政务服务网找到“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注册新用户,并登录系统。

在平台中,注册帐号、个人用户录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信息验证成功后完成注。

(前提:部分电子签名人必须通过实名认证,为一定等级用户)。

企业名称申报: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后进行名称申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住所、类型,填写字号和行业完毕后点击“名称查重”。

若通过,则可申报。

名称预审通过即可。

申请登记:填写预审通过的企业名称和通知书文号,进入申报界面,在系统录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在工商局官网进行执照注册申请。

用U盾做资料签名提交(有两种情况:1是一次性通过;2是因为注册地址或经营范围或其他原因被驳回。

这样的情况需按照工商部驳回要求去做,再重新做资料从新签名,从新提交资料)。

设立登记程序完成,电子营业执照会即时生成并存储于电子营业执照库。

在手机中装载有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的智能移动终端进行领取、下载和使用即可。

网上如何申请营业执照

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

进入企业年报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录”;

登陆年报系统,首次登陆需要注册联络员;

登录成功后在新的界面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即可进行年报的填录;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无需申报,“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

点击后会弹出一个对话框,选择需要填报的年度后点击确定即可;

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进入年报录入,首先是基本信息的填录,根据提示进行填写;确认上述信息无误后,点击暂存并关闭,回到登录后的界面,点击保存下一步后进入的是网站或网店信息的填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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