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流程
重庆麦积财税温馨提醒:
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当地工商相关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名称核准申请表”;
草拟5个左右的企业名称,提交工商相关部门进行核准。
工商相关部门批准,并发方名称核准通知书;
携带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到工商相关部门,填写个体工商户注册申请表;
发放营业执照正、副本,刻公章并到公安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前往国税、地税部门进行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重庆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法律主观:办理个体户的营业执照的具体流程:1、申请名称预先登记时,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等其他文件。2、申请正式登记时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3、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重庆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法律主观:营业执照需经下列流程办理:1、当事人收集好相关材料;2、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并申请注册登记;3、对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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