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图片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1:08:14

(一)公司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企业四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内资公司法人登记、备案)。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身份证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住所使用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分公司设立,则需提交那些材料?

《企业四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内资分公司登记)。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公司章程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隶属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隶属企业实行“四证合一”登记的勿需提交)。

隶属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隶属企业实行“四证合一”登记的勿需提交)。

个体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相片一张。

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综上所述,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营业执照网上申请

(1)营业执照网上申请流程(含图片):

进入到支付宝界面点击市民中心;

进入到界面,点击企业服务;

进入到界面,点击营业执照办理;

进入到界面输入身份信息,点击确认即可办理。

(2)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提交材料: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领取执照: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刻章等事项:时间:1—2个工作日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个体工商户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营业执照前事项:

在正式办理营业营业执照之前,需先进行公司名称查询(公司注册名称查询核准),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租赁办公室,并作为公司注册地址之用。需提供办公地址的租赁协议与房产证明;

内资有限公司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必须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公司帐户,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无需验资,外资公司注册时,先办理营业执照,待办理外汇登记后,方可开设公司外汇帐户,外国投资者再将注册资本汇入帐户,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公司经营范围中,若涉及到行业审批的,需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办理行业许可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如何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件呢?

办营业执照需要的证件材料如下: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店铺行宽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散裂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相片一张;

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冲带闭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监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照片;

公司注册登记住所证明;

公司章程;

股东会决议;

股东与监事签署的《企业承诺告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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