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深圳户口需要多久
上传资料的审核时间(10个工作日)上传资料后,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就会有答复(即收到指标短信),如顺利通过的话有可能会提前第五个时间:准迁手续办理时间(1-3工作日)。
法律依据:《户口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深圳户口办理要多久时间对于你提出的 深圳 户口办理要多久时间,这个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是3个月左右。
积分入户办理的流程是: 1、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身份证 复印件, 社保 卡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等 ; 2、提交申报后等待公示(一般每月公示两批名单); 3、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打印指标清单(审查表盖章)材料; 4、审查表盖章后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按照材料清单准备,包括:征信报告、体验报告、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等); 5、材料提交市局后20个工作日出积分入户调令(入户信息卡); 6、深圳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手续; 7、寄资料回户籍地销户,办理迁移证; 8、返回深圳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当天出户口本; 9、20工作日到派出所取深圳市身份证。
入深户提交资料后多久出结果审核资料没问题,一个月就可以出结果。
第一次:录入电子资料后大约20天有结果。
第二次:递交纸质资料后:人社局直接收材料的是十个工作日左右。
中介机构人才中心接收材料的是60天左右。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户口迁出手续流程 夫妻离婚之后往往需要将户口迁移出来,避免彼此再因为户口的问题而继续牵扯,既然要讲户口迁出就需要了解相关手续,这里我对2018年户口迁出手续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首先要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部门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办理迁入手续,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和婚姻有关的纠纷涉及到的范围很广泛,每个离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如果遇到户口迁出纠纷需要通过法律维权,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落户口手续怎么办理 户口即户籍,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落户口手续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第一,携带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卡、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申请迁入。
原籍的派出所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第二,凭迁入证明,携带身份证到挂靠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请求开户口迁出证明。
第三,凭迁出证明、在迁出证的有效期内,带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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