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改法人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10:09:07

法律主观:法人发生变更,营业执照是需要进行变更的,变更就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资料是包括很多的,所以需要提前准备好。一、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1、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2、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3、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任免文件。4、国有独资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6、公司盖章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7、公司盖章的《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表格8、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经理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二、变更公司企业法人流程是什么1、整理需要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局网上登记界面记性初审提交,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2、下载并打印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相关的填写;3、打电话到工商局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4、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变更的材料;5、等待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法人变更;7、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法人变更;8、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变更。三、变更公司企业法人的费用是多少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其一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其二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一个是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在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它有两种收费方式,如果是平转,收费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如果是差额转,费用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二十。

法律客观:《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营业执照换法人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更改营业执照法人需要什么手续

更改营业执照法人需要的手续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注意以下情形: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营业执照改法人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营业执照改法人名字需要以下手续: 1、到工商局申领《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向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3、向主管机关提供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法律客观:《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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